<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预决算公开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时间:2023-0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负责其他应当由绥江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行政单位,实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含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政治引领。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以检察履职、司法办案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2.坚持服务大局。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化落实服务和保障绥江“1233”发展思路和实施五大战略32条措施,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中依法能动履职。

        3.坚持司法为民。坚持做到用心用情用力办好为民实事,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民生检察力度,持续深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等重点检察建议,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坚持能动履职。以质量建设为主线,以检察业务评价办法为导向,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建设,促进和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支持,积极推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5.坚持自我革命。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狠抓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三个主题年活动成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绥检铁军,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938,460.1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38,786.1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431,8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67,874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715,560.19元,增幅37.60%,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保障的辅警工作经费、司法救助金和离退休工作经费等纳入年初预算后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506,660.19元,其中:本年收入8,438,786.19元,上年结转收入67,874.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38,786.1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87,560.19元,增幅19.49%,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938,460.1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506,660.19元,其中:基本支出8,206,660.1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0,560.1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纳入基本支出编报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6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纳入项目经费的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在2023年纳入人员经费管理。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139,032.2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432,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8,532.00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43.0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6,346.88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132.00元,主要用于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1,600.00元,较上年减少20,500.00元,下降7.5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 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22.2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6次,共计接待78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1,6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 下降0.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 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6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0.2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院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管理规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认真履行“四大检察”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影响力,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人代会通过率大于95%。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平衡发展各项法律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质量理念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建设,精细化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通过实务考评、多岗位锻炼、竞赛练兵、评审选拔等方式,大力选拔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46,405.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905.77元,增幅6.04%,主要是日常开支经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日常维修(护)费、工会费、福利费、水费、电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昭通市绥江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9,876,637.46元,其中,流动资产354,842.99元,固定资产9,503,407.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083.23元,其他资产1,303.7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82,415.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667,097.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9项,账面原值344,67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