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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院风采】依法能动履职!帮助务工人员化解“烦薪事”
        时间:2022-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促进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提升,10月31日起,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推出【基层院风采】栏目,展示基层检察院在开展检察工作中的务实举措、经验做法,凝聚基层奋斗力量,助推新时代昭通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马上要过年了,“讨薪”又成了岁末热点话题。辛辛苦苦忙碌了一年,能否及时拿到足额工资,是每一名“打工人”的大事。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通过督促履职、支持起诉等方式支持讨薪,打好根治欠薪组合拳,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天第9期,我们来看巧家县人民检察院的风采。


        巧家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职责,能动履职,通过督促履职、支持起诉等方式积极为“进城务工人员”等劳动者讨薪、维权,同时,注重以案释法,以检察服务传递司法温度,不断丰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和深刻内涵,彰显了司法为民情怀,体现了检察为民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检察+”凝聚讨薪合力




        近年来,白鹤滩电站的建设为巧家县注入了生机与活力。在电站建设进程中,进城务工人员增多,随之而来的欠薪、讨薪案件也逐年增加。




        为着力化解务工人员讨薪难、诉讼难的问题,巧家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住建、劳动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与住建、人社、公安等部门就务工人员讨薪进展情况实现信息交流共享,努力形成“检察+”合力,认真做好案件线索摸排、会商研判、立案监督等工作,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同时,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取证协助、监督生效裁判强制执行,全方位、全流程以“我管”促“都管”,凝聚起“护薪人”强大合力,为“打工人”维权讨薪,形成推动解决拖欠“打工人”工资问题、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的合力,切实提高了办理务工人员讨薪案件的质量效率。


        注重民事调解 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检察调解为百姓,讨薪维权促和谐。检察机关民事调解是一项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重要民生工作,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依法讨薪维权的有效途径。


        在讨薪案件中,该院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材料中发现有和解可能性后,通过分析诉讼原因、聚焦双方核心诉求,积极寻找和解空间,准确把握调解时机,通过迅速召开听证会等方式,以公开促公正,有效定分止争,积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薪到手。


        徐某等11人是巧家县某足浴店铺老板邓某的工人,工资按月结算。去年,店铺正常经营,但邓某却无故拖欠徐某等11人7个月的工资,累计拖欠工资123856元。徐某等人多次找到邓某协商、催要,在向县劳动监察部门申请维权无果的情况下,徐某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移送巧家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办案检察官立即找到相关当事人调查了解案件情况,及时开展支持起诉相关工作。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检察官注重将支持起诉工作与检察听证、调解和解、司法救助等工作深度融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为务工人员讨回薪资。通过多次与邓某及其家属面对面交流,以案释法,努力做通欠薪当事人思想工作,在取得邓某愿意支付工资的承诺下,办案检察官又做起了徐某等11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徐某等人表示邓某只要如期足额支付他们被拖欠的工资,就同意谅解邓某。


        2022年10月28日,该院就此案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等出席听证,承办检察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邓某当场表示歉意,承诺除付清欠薪外,愿意支付徐某等11人每人违约金250元,争取得到徐某等人的原谅;在检察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徐某等11人也在听证会当场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和违约金,并签署了谅解书,及时将双方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检察环节。




        2021年8月始至2022年10月止的讨薪之路,虽然漫长曲折、山重水复,但终究得偿所愿、柳暗花明。取得劳动报酬是每一个劳动者的权利,支付工资是每一个用人单位的义务,依法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务工人员工资,检察机关从不缺席。


        依法打击犯罪 切实维护人民权益


        法者,天下之仪也。检察机关通过提起公诉、支持民事起诉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讨薪,依法惩治犯罪,是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有力武器。在检察履职中,该院还积极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20年6月,郑某从云南洪聚有限责任公司按计件分包污水处理厂等工程中的木工支模工程,郑某招雇谢某等32人进行项目施工。后因郑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谢某等32人向县人社局投诉,在县人社局向郑某下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限期整改指令书》后,仍故意拖欠,拒不支付。


        该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这一起拒不支付30余名务工人员工资的案件卷宗后,立马组成工作专班,连夜研判,分析原因,经查,郑某拖欠谢某等32人工资共181629.50元。


        该院检察官通过向公安机关调取抓获经过、微信聊天截图等案件证据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迅速完善了证据链条,认为郑某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关于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规定,决定立马提起公诉。


        办案中,检察官多次与郑某及其家属沟通,阐释郑某行为已构成犯罪,只有及时清偿工人工资在量刑时才有可能从轻处罚,希望郑某能认清现实,争取从宽处理。在检察官多次沟通争取下,郑某终于承认拖欠工人工资的事实,表示愿意签字核对拖欠工资统计表,同时,对该院指控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经提起公诉,巧家县法院于2022年10月8日判决被告人郑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决被告郑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清偿32位工人的工资共计181629.50元,由云南洪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面前事实不会说谎,司法面前工资不会打折,检察机关的职责旨在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检察机关是人民的勤务员,为人民讨薪,我们检察人愿以“得罪欠薪者,不负讨薪人”的检察担当履职尽责、尽锐出战。




        2022年以来,巧家县检察院办理为进城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讨薪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1件,通过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追回欠薪76万余元。下一步,该院将继续把依法助力解决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作为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的一项工作重点。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动,强化案件线索摸排,对工作中发现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做进城务工人员的“撑腰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安抚欠薪工人情绪、积极释法说理,引导他们理性维权,积极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烦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