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7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仕明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
报告围绕“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为大局服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法律监督,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永葆自我革命精神,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五个方面回顾和总结了2022年检察工作。
报告指出,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4690件,追赃挽损工作率等20余项检察业务指标处于全省上游,8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市检察院获评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市检察院柏利民被评选为云南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14人入选国家、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8个检察监督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优秀案例。
报告强调,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自觉践行“三个务必”,坚持守正创新,依法能动履职,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为服务保障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一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坚决扛实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三是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四是夯实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