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6月29日,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聘请来自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工业财贸学校等单位的13名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
仪式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志明宣读《关于聘任柴树新等13名同志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的通知》。市院第一至第十检察部主要负责人向大家介绍了各部门职责和办案流程。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资云坤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褚绍明为到会的11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并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要充分认识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充分发挥专长,给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专业的意见建议,为法治玉溪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合力推动玉溪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是加强“检政协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检察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要互学互促、协作配合,推动执法司法共同发展。希望特邀检察官助理当好“参谋员”,补齐检察官专业短板,打破知识壁垒,为检察办案提供积极支持;当好“联络员”,实现“检政”资源共享,营造行政执法和刑事查纠的良性互动氛围;当好“宣传员”,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检察工作,传播检察“好故事”“正能量”。
三是严守办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要位置,要严格遵守检察办案纪律和工作规定,自觉践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谨言慎行,恪守职业道德、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做到方向不偏、立场坚定。
四是强化服务保障,创造良好的履职条件。通过建立联络员制度,将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领域与业务部门需求相匹配,使各位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才智得到全面发挥;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检察业务培训、专题讲座等,提高参与检察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定期对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价鉴定,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办案提供便利条件,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表示,将尽快融入检察大集体,学习检察办案流程,发挥专业特长,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意见建议,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