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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2-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附件1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作用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的实施。主要职责: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对于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负责其他应当由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处、办公室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我院将已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通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县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继续深耕检察业务、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检察改革,为平安通海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切实做到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确保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自觉把检察履职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体系和法治建设能力现代化中谋划、部署、推动。持续用好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文明讲堂、善行义举榜等载体,以党建带队建。持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融入到检察工作,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守初心、担使命。

          二是坚持主动服务大局,切实做到法治自觉。全面履职促进通海和谐稳定,助力通海平安建设。做好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开展好“八五普法”宣传。持续做好未成人检察工作。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守护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重在检察环节由重打击向长效常治工作转换。深化与监委的衔接配合,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大民营经济保护力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切实做到检察自觉。坚守法治底线思维,注重案件质效,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增强监督刚性,提高监督质效。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加强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虚假诉讼监督。着力做实行政检察,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有效方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诉前圆桌办案方式,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四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切实做到检察自信。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责任落实。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巡视巡察为契机,巩固队伍“庸懒散乱”问题整治成果,加强作风建设,振奋精神。做好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运行。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高干警业务能力。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不断推动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9.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7.5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22.23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77.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批复部门总收入不包含其他收入,本年预算批复部门总收入包含其他收入122.2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7.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9.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31万元,主要原因年预算在职人数为39人,本年预算在职人数为36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较上年减少36.61万元,社会保险缴费较上年减少9.0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9.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4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4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0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预算在职人数为39人,本年预算在职人数为36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84.0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不包含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2.56万元,且本年服装经费较上年减少1.9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600.2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保障和机关日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检察监督20.00万元,主要用于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64.06万元,主要用于服装经费、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55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8.81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4.22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5.00万元,主要用于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在职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总额31.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02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88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5次,共计接待127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14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4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司法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部署,建立完善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检察经费保障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省级统管经费保障模式和办法。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健全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检务保障格局,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夯实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物质基础,提高办案效率,案件处理及时率100%;案件办结率95%;检察报告在人代会通过率不低于95%

          (二)、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足额率等于100%;聘用制书记员工资保障覆盖率等于100%;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发放及时率等于100%;聘用制书记员离岗率≤15%;年终对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称职人员占比不低于85%;;全院在职干警对聘用制书记员年度工作满意率不低于90%。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保证服装质量,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服装信息采集准确,无漏报、多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提高服装管理水平,提升干警对服装的满意度。发放对象合规率等于100%;库存积压率≤5%;干警对服装满意度95%以上。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达99%。

          (四)、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予以安排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荣誉感、归属感,激发民警敬业爱岗积极性和奉献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多劳多得原则,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民警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完善执勤值班制度,每日派驻法警上岗值班,保护接待检察人员安全,维护接待场所秩序,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维护好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安全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业务部门对司法警察配合工作情况的满意率大于等于98%。依据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考勤情况发放加班补贴,做到公平公正,不搞“普惠制 ”和“平均主义 ”。 保障法警加班专项补贴足额率为100%;法警加班补贴兑现标准为710元/人/月;司法警察对加班补贴保障情况的满意率大于等于9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功能科目:是指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9.08万元,其中:办公费10.32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1.3万元,电费5.7万元,物业管理费13.08万元,公务接待费8.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工会经费6.68万元,福利费6.6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9万元,主要原年预算在职人数为39人,本年预算在职人数为36人,定额测算的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减少,同时公用经费压缩,办公经费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玉溪市通海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2521.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57万元,固定资产2456.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3.20万元,其他资产4.5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461.23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96.9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1项,账面原值39.4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5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4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