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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优化营商环境献计策|镇雄县检察院召开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会议
        时间:2022-05-06

         

         

        为贯彻落实省委大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部署,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以及市县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营商环境的监督、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全县营商环境提升5月6日,镇雄县人检察院召开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会,专题研究部署优化镇雄县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劲松主持,党组成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结合检察职能和企业的发展,从如何能动履职、如何提供法律需求、如何解决存在问题以及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的切入点、着力点进行汇报。并就如何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进行了深入交流,对下一步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做出安排。各部门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不断思考和探索,作出系列部署、采取系列措施,切实转变办案理念、优化办案方式,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随后,党组成员、各部门分管领导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涂国江   


        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要依法能动履职保障企业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将羁押必要性审查贯穿办案始终,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在社区矫正环节,在确保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要建议有关社区矫正机关依法维护涉案企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要加大对涉案企业财产刑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主动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建立财产刑执行信息互通机制,进一步规范涉案企业财产刑执行活动,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家政

         

        要进一步完善与县工商联等单位的沟通联系机制,迅速召开联席会议,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携手维护好企业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要做到“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保护”,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以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共财产、公共诈骗等破坏、扰乱营商环境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坚决打击。同时,要坚决贯彻司法理念,坚持少捕慎诉慎押,要重视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努力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保护企业健康发展,为镇雄县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游定波 


         

        要结合实际,能动履职,在涉企案件的移送、批捕、起诉环节过程中,要与公安机关建立会商机制,共同会商涉企案件情况,提前做好准备、提前做好研判,提升办案质效。


         

        最后,李劲松检察长对各部门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作出再强调再部署:一要有能动履职、主动融入大局意识。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出击,综合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多措并举努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改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推动镇雄企业生产经营健康发展。二要有典型案例培育意识。要推行典型引路法,办案人要主动学习高检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牢固树立典型案例培育意识,发挥精品案例的引导和指导作用。三要对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要结合典型案件的办理开展送法进企业,广泛宣传提升营商环境的措施办法、法律法规。四是案管部门要对涉企案件做好重点提醒工作。进一步加大涉企案件的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工作力度,在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内部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