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评论员文章:高质量管理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2-02-26 09:54
日前,最高检原汁原味将有10.7万名检察人员参与的全国检察人员考核工作线上问卷调查结果公布出来,成效、问题、要求、打算“一览无余”,以往多在内部通报中才能看的内容,现在一五一十展现在全体检察人员面前,充分表明了最高检党组直面问题的坦诚和对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开展良好、作用渐显的自信。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检察机关应当客观看待、深挖根源、对症下药,以更加科学高效的考核,引领推动检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检察人员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我们正在推行的考核不仅是业务考核,更是政治考核。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考核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干部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最高检将检察官业绩考评与公务员考核“两考合一”推行检察人员考核改革,已不单是业务考核、业绩评价,而是对检察人员政治素质、工作业绩、个人“德能勤廉”“一岗双责”等的综合考核。因此,要从“讲政治”高站位上充分认识到,检察人员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抓实考核工作,引领广大检察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深入地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抓实检察人员考核,不仅要上下一心,也要全员同心。从问卷调查结果看,当前的考核还存在一些不足。有的地方主动运用考核提升检察管理水平的意识不强,考核与管理“两张皮”;有的落实考核要求机械、个别基层院考核指标偏离质效导向,引发“吐槽”;有的指标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缺少针对性等。对出现的问题,各级院还要认真反思,看看是否存在认识不清、领会不透的“应付考”,是否存在指标设置“一劳永逸”、各类业务“一套标准”的“机械考”,是否存在重点不清、导向不准的“盲目考”,是否存在考用脱节、落实不到位的“空心考”,等等。问题在基层,根子在上面。考核不仅要抓基层落实,更要抓上级指导。特别是各级院的领导干部、负有指导责任的业务部门,更要对照调查报告中反映的问题,结合各地实际,不断改进调整优化考核指标,制定更加科学的考核机制。推进考核工作不仅是考核部门一家的事。在这场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目标的考核接力中,全体检察人员都是参与者、都是主力军。全体检察人员都应当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理解支持落实考核改革,共同推进检察人员考核改革科学推进。
考核不仅要通过分数量化“有好有差”,也要通过结果运用实现“能进能退”。考核最难的是管用,最重要的也是管用。保证考核实现预期作用的最重要基础,就是考核结果真考真用、敢考敢用,既要避免“唯分数论”,也要避免“考用分离”。考核要发挥作用,不仅仅是评出分数、分出“好中差”,更重要的是发挥科学管理作用。考核排名靠前的,要客观总结成绩、分享经验做法;考核排名靠后的,要检视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在此基础上,要抓好对考核结果进行科学运用。要把考核的评价机制与干部奖惩、任免等制度有效衔接起来,通过考核,让检察官们时刻感到司法责任的压力、时刻体悟身为人民检察官的使命担当;通过考核让检察人员人尽其才、人岗匹配,畅通在不同岗位交流的渠道和机制;通过考核把不能胜任办案、不能独立承担司法责任的检察官比出来、把员额退出来,让有理想、有情怀、有能力、有担当的优秀检察人入额,真正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退”。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检察队伍的高质量管理。各级检察机关要把检察人员考核作为落实最高检党组“质量建设年”部署的重要抓手,通过科学公正有效的考核,树立鲜明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不用扬鞭自奋蹄”的干事创业热情,助推检察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
来源:检察日报编辑:史红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