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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地球,“检察卫士”在行动!
        时间:2022-04-21

        保护地球,“检察卫士”在行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2-04-21 12:33
        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未来,就是一个繁荣的未来。世界地球日是一个专为世界环境保护而设立的节日,今年4月22日是第53个世界地球日,主题为“携手为保护地球投资”。爱护地球、保护家园,呵护一草一木,保护生物多样性,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检察机关作为守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力量,通过持续开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行走在点亮地球家园的路上。
        一株王维手植银杏树 

        在陕西省蓝田县辋川镇白家坪村鹿苑寺,生长着一株高约20米、树围约5.2米的古银杏树,相传为唐代诗人王维手植。据《蓝田县志》记载:“文杏馆遗址在寺门东,今有银杏一株,相传摩诘手植。”每到银杏观赏季,游人如织。然而,今年初春,当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看到这株树龄1300余年、编号为001号一级的银杏古树时,却为它的状况担忧不已。 

         

        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团队对王维手植银杏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勘验。  

        “树皮为什么有这么多小孔?”检察官们在护栏外就看到了引人注目的王维手植银杏的异样。  

        “应该是蛀干害虫所为,这种害虫以树皮为食,所以将树皮上蛀满了孔洞。”应检察机关委托,前来“会诊”的陕西省植物学会病虫害专家房丽君细心查看后说道。  

        “太珍贵了,树龄千年以上的银杏树太珍贵了!”陕西省植物学会专家李艳激动地抚摸着树干娓娓道来,古树名木不仅是林木育种的重要种质资源,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包含了千百年来气候环境变化的信息,具有不可替代且不可再生的作用和价值。 

        当天,检察官们还与专家对同一地域及邻近葛牌镇的30余株一、二级古树走访勘察。几天后,专家组对这些古树的保护状况作出书面评估意见。结合评估意见,检察官认为古树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病虫害,除树体苍老、树枝枯死、树干空洞等树木自身状况外,还存在树木周围地面硬化、在树上刻画钉钉和缠绕悬挂物等保护不力、人为干扰加害的情况。专家组建议行政机关针对蛀干害虫进行防治,及时有针对性地对树干做消毒和防腐处理,加强古树监护、水肥管理及树体营养供应,避免和减少人为危害。 

        据悉,去年10月以来,陕西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集中开展秦岭生态环境、生态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对涉及秦岭地域的在册古树名木进行保护性普查工作。去年11月和今年2月初,陕西省西安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和其下级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先后5次对辋川镇、葛牌镇进行走访勘察,发现部分古树名木(包括前述“王维手植银杏”)存在保护不力问题,遂于今年2月24日立案。3月1日,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团队邀请陕西省植物学会专家岳明教授等3位专家前往现场实地查看,确定古树保护状况和具体的“病情症状”。 

        4月2日,陕西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召开秦岭古树保护新闻发布会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仪式,向媒体通报了两级铁路运输检察院担当作为,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从去年8月以来开展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秦岭古树名木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的情况。同时,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对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怠于履行古树保护职责一案发出检察建议。陕西省委党校二级巡视员王明芳等3名人民监督员作为该案的听证员,在现场对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发表了意见。 

        “这已是陕西铁检机关针对秦岭古树名木生物多样性保护发出的第12份检察建议了。”王明芳深有感触地说。 

        发布会后,主办检察官、新闻媒体记者和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前往蓝田县,查看古树生存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检察建议已经得到有效落实,蓝田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建立了古树名木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排查了秦岭保护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对“生病”古树名木登记造册,做到一树一策、精准防护;对人为损害古树行为予以制止;对养护责任单位及个人加强技术指导,等等。 

        自陕西2021年7月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以来,陕西铁路运输检察机关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涉秦岭生态环境案件“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检察技术人员+法警”专业化办案团队,以秦岭生物多样性保护为突破口,先后深入西安、安康等20多个市区县,对挂牌在册的所有古树名木进行摸排与“体检”,保护古树累计达1.2万余株。 

        让鱼儿畅游无忧 

        近日,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来到天门市汉江支流刘家河段就地笼网捕鱼清理情况进行“回头看”,现场看到涉案水域地笼网已清理干净。考虑到地笼网捕鱼易反弹,该院将继续加强宣传,在河两岸显着位置树立警示牌,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村里的河道地笼网横七竖八遍布,每年春夏,小到螺蛳、小虾,大到鱼类,大小通杀,一笼打尽。”2021年11月,接到天门市刘家河等河流存在使用地笼网捕鱼的线索,汉江分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干警不敢耽搁,立即赶往现场。 

        春夏是多数鱼类的繁殖期,同时也是非法捕捞的高发期。法律对捕鱼的时间、地点、渔具及方法都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地笼网就属于禁用的一种渔具,此类渔具成本低、易操作,一旦放入水中就会大小通吃、一网打尽,严重破坏水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 

        “河里的地笼网短的三五米,长的十多米,不仅严重影响‘以鱼养水’的生态化治理模式,破坏水生态,而且阻碍河道行洪畅通,必须坚决取缔。”公益诉讼检察官助理赵新帮和负责技术勘验的黄龙一起对该线索进行现场摸排评估。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生态平衡事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汉江支流用地笼网捕鱼属违法行为,破坏了该水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汉江分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迅速立案,并就案件涉及的地笼网网目大小、地笼网的来源、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 

        2021年12月13日,汉江分院正式向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要求按照渔业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监管职责,保护好相关水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平衡,加大对辖区其他水域的巡查、清理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湖北省天门市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组织清除地笼网。 

        天门市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专班人员调查核实,制定河道网具清理方案,在全市水域开展违规网具清理活动,并在规定期限内回复。 

        检察建议整改效果如何?2022年3月9日,汉江分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会同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多祥镇政府进行现场“回头看”,汉江支流刘家河段沿岸村民再次围观并竖起大拇指称赞:“太给力了,希望能够打击这种非法行为,让家门口的河道里鱼儿畅游,生机勃勃。” 

        经核实,涉案水域地笼网已清理干净,天门市农业农村局在此次全市公共水域清理专项工作中共清理地笼网1000余个、丝网2000余个。汉江分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将把“回头看”嵌入公益诉讼常规办案流程,持续巩固整治效果,力求“办一案、治一片”。 

        “回头看”后,主办检察官的思绪并未就此而止,“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治病当治根本,地笼网销售源头尚未彻底解决,考虑到湖北省虾蟹鳅养殖业市场对地笼网的需求,管理部门应当对地笼网渔具分类管控,对池塘和稻田等封闭水域允许使用地笼网进行虾蟹鳅等养殖和捕捞作业,但公共自然水域禁止使用。为此,汉江分院公益诉讼部门决定从规范地笼网销售使用方面持续跟进,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能动履职。“协同行政机关,凝心聚力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以求极致的精神把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的质量关和效率关,落实河湖长制,为助力长江大保护贡献检察力量。”汉江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彭爱民表示。 

        扩大野生动物保护“朋友圈” 

        地球孕育了人类,也是人类与其他生物共同的家园。人类如何在发展中与自然和谐相处?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创新机制,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不折不扣落实在公益诉讼检察实践中。 

        鸟类杀手变成了护鸟卫士 

        青岛是东北亚鸟类迁徙的重要通道,野生鸟类资源丰富,占全国1200种鸟类的29.6%,占山东省406种鸟类的87.4%。每年春秋两季,是候鸟途经的重要时期,也是滥捕乱猎和非法买卖的高发期。 

         胡某曾经在短短40天内猎捕国家“三有”保护鸟类90只。办案过程中,考虑到简单地办结刑事个案并不能减少地区性非法捕鸟的行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判令胡某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66万元。 

        “他那么喜欢鸟,不如让他去养鸟。”检察官调查发现,胡某因为喜欢鸟,长期积累了丰富的鸟类知识和饲养经验。 

        “在野生动物救助站,我一定好好工作,积极参加劳动,关心爱护动物。”2019年8月,胡某成为所在社区陆生野生动物救助站的一员,协助饲养和照顾动物、打扫笼舍卫生、清理饲养垃圾等,通过劳动80日折抵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66万元。 

        在办理胡某个案过程中,青岛市检察机关一再强调要坚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并重。劳务代偿符合“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环境保护立法宗旨,改变了以往“一罚了之”的简单处罚方式,侧重让赔偿义务人身体力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及救助等工作,帮助纠正违法行为,有效引导包括侵权行为人在内的社会公众树立保护野生动物观念。 

        鸟类杀手变成了护鸟卫士,该案成为青岛市检察机关探索开展恢复性司法的第一案。 

        “请大家不要学我售卖野味” 

        “一只穿山甲就要赔偿近50万元,谁还敢弄野味?”一名参加普法宣讲活动的酒店负责人表示。 

        2021年3月,由青岛市检察机关组织,市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全程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在青岛市崂山区举行,辖区内35家规模较大的酒店负责人参加了活动。活动中,一名涉案经营者向同行们现身说法,并开始了第一次公益劳动,向5家酒店实地送达野生动物保护公益宣传材料。 

        该经营者所在的高档会所,曾经出售穿山甲、熊掌、大王蛇等野味,一桌下来花费巨大。2021年1月,这起贩售野味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90.7万元;承担惩罚性赔偿9.9万元,其中7.4万元限期缴纳,2.4万元以劳务代偿,即由会所指定两人、每人提供60日生态环境公益劳动。 

        “虽然被告有能力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但我们仍坚持让其以劳务代偿方式承担部分惩罚性赔偿金,目的就是将劳务代偿的替代性修复作用与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惩罚和教育功能进行有效融合,引导从业者守法经营。”青岛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刘凌云说。 

        据刘凌云介绍,该案系全国首例以劳务代偿履行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总结办案经验的基础上,青岛市检法两家会签了《关于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劳务代偿工作的暂行办法》,努力让更多的生态违法者转变成生态守护者。 

        办案、救助和保护,一个都不能少 

        苏卡达陆龟、豹纹陆龟需要生活在特定的恒温箱里;黄边锥尾鹦鹉有个大嗓门,还挑食;薮猫来自非洲撒哈拉,每天需要600克牛肉和两个小时的优雅漫步;画眉鸟引吭高歌,需要特制精粮…… 

        2021年5月,青岛森林野生动物园陆续迎来新的成员——7个种类的16只野生动物。这些小生灵个个都经历过生死一线,从违法的狩猎者、出售者和收购者手中死里逃生,由青岛市公安机关查获后寄养在此。 

        “野生动物存活繁衍,才能让世界更美好,因此涉案动物的救助与全链条保护成为了办案的优先考量。”刘凌云说。在诉讼阶段,青岛市检察机关重视活体野生动物在脱离自然生态环境期间造成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价值缺失,对救助、寄养、放生等所需费用一并提出诉讼请求。在审判阶段,他们联合法院将收缴的损害赔偿金以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补贴形式发还给野生动物救助机构,并明确款项用途。在判决后,他们持续跟进涉案活体救助和保护,全面评估野生动物的个体情况,借助专业外脑,确定野化训练、放飞放生、人工养育等不同救助途径。 

        划定禁猎区,守护鸟儿的天堂 

        “我们巡查一天,没发现一张捕鸟网。看着鸟儿自由飞翔,真好!禁猎区,是非法狩猎者的禁区,却是鸟儿们的天堂。”巡山员小张对青岛市检察机关推动划定禁猎区的做法连连点赞。 

        青岛作为世界鸟类迁徙的八大路线之一,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初,还没有划定禁猎区。“猎奇心理”和“擦边球做法”使非法狩猎行为屡禁不止,非禁猎区非法狩猎行为入罪要求猎捕数量达到20只以上,一些非法捕猎者打“擦边球”逃避了刑事处罚,导致部分野生动物流入消费市场。 

        2020年9月,青岛市检察机关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官告知函,督促依法履职,在大批量候鸟过境前完成禁猎区划定工作。2020年10月21日,青岛市政府正式通过划定全市行政区域为禁猎区的议题。2020年11月3日,禁猎区通告正式发布,青岛全年、全域禁猎,为期5年,11293平方公里禁猎区让鸟儿自由飞翔。 

        近年来,青岛市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诉前磋商、圆桌会议、诉前检察建议等方法,针对行政机关的监管缺位、监管不力、职责不清等问题,帮助厘清职责分工,堵塞履职漏洞,推动行政监管制度与行政执法方式完善。 

        检察官告知函、检察建议与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衔接转化,则是青岛市检察机关主动扩大野生动物保护“朋友圈”、凝聚起更多保护力量的创新举措,有利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促成当地多部门联合开展生物资源保护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近期青岛市检察院将联合青岛市中级法院会签《在刑事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中如何适用〈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意见》,形成生态优先、统筹协调、严格监管、社会共治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社会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