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5日在元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元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苏 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把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元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扛牢政治责任,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作为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坚决扛起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政治责任。
(一)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围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元阳、法治元阳建设,充分履行检察职责,有效指控犯罪。今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3件26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37件189人。共受理审查起诉388件499人,经审查,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322件427人,报送州检察院审查起诉10件13人。其中,批捕偷越国(边)境犯罪3件7人,起诉4件10人;批捕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爆炸物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3件33人,起诉27件42人;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28件40人,起诉26件43人;批捕抢劫、盗窃、诈骗、故意毁坏财物等侵犯公私财产犯罪30件36人,起诉50件77人;批捕“黄、赌、毒”犯罪27件32人,起诉34件40人。
(二)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为主线,深入开展“四个专项”行动等县域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开展养老诈骗专项整治,积极宣传各类防范“养老诈骗”知识,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介发布相关信息32条,深入社区、广场等场所发放宣传册1000余册。我院录制的《检察官带你识破养老“花式”骗局》微视频被红河政法等媒体采用转载。加强命案防控,办案中注重以案释法,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命案引导侦查5次。推进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对49件群众关注度高的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民事申诉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以公开赢取公信。积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面对全国、全省、全州形势严峻的新冠疫情,主动担当,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先后抽调13名干警参加堵卡、隔离、消杀等工作专班。常态化组织干警开展城区实有人口、疫区返元人员排查等工作20余次,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加强信息化运用助力疫情防控,通过远程提讯系统提讯在押犯罪嫌疑人475人次,开展认罪认罚152人次,配合各级检察机关开展远程提讯20余人次,通过远程听证形式开展检察听证2件次,实现疫情防控依法办案两不误。竭力协办案件,助力强边固防,协助河口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偷越国(边)境犯罪2件,贩卖毒品犯罪1件。
(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河道“清四乱”等工作巡查,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罪刑事案件1件,助推全县河湖治理管护。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件4人,起诉9件22人,为保护以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核心景区为重点的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批捕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6人,起诉6人,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加强定点帮扶工作,为挂联乡镇及有关村委会投入各项帮扶资金12.15万元,在案多人少情况下,保持3名驻村干警的数量稳定、思想稳定、帮扶措施稳定,有效服务乡村振兴。开展司法救助13件,发放救助金7.2万元,避免涉案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二、深耕主责主业,在法律监督中展现检察力量
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突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做优“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做优刑事检察。落实最高检“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不批捕73人,不捕率27.86%;不起诉67人,不诉率13.56%。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在县公安局挂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监督撤案7件,纠正漏捕20人,纠正漏诉8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8件次。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3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为89.32%、100%,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针对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执行和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6份,检察建议5份,采纳率为100%,依法监督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5人。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贡献检察力量,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充分行使追诉职能,追加指控遗漏的“自洗钱”犯罪事实,被法院采纳并作出有罪判决,成为云南省办理的首例“自洗钱”案件。
(二)做强民事检察。积极扭转“重刑轻民”监督理念,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4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6件。用真情出实招,支持农民工维权起诉13件,释放强烈司法为民信号,助力群众依法、有序、高效维权。
(三)做实行政检察。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双重监督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0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化双赢多赢共赢公益诉讼监督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追求。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2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
三、践行法治使命,在司法为民中坚守检察初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全心全意听民声、解民忧、办实事。
(一)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热线、检察门户网站“检察长信箱”等平台,多渠道保障群众表达诉求。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5件,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严格遵守信访首办制度,强化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领导包案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息诉罢访1件,通过召开检律协作座谈会等方式,引入第三方力量,共同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充分发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作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两法》落实落细。坚持保护优先,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8人,起诉8人。选派8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8次。坚持未成年人犯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5人,不起诉14人(含附条件不起诉1人)。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帮教222次,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10份,对被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人次。
(三)强化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检察文书说理,强化以案释法,共开展禁毒、反诈等宣传活动7次,法治进校园、进乡镇、社区共驻共建活动16次,惠及群众10000余人,开展释法说理120人次,公开法律文书23件,程序性信息公开402条。
四、深化检察队伍建设,在自我革新中锻造检察铁军
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努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一)突出政治建检。始终把检察机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持续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党的政治建设相关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召开党组会议1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常态化党史学习教育17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8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州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人事任免、案件办理等重大事项22件次。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问题整改,针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和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意见,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措施,注重跟踪问效,持续推进成果转化。
(二)抓实队伍建设。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充实干部力量。共遴选员额检察官2名,招录公务员2名,招录聘用制书记员6名。加大对后备干部培养力度,有目的给后备干部压担子,鼓励和引导年轻干部在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学习型干部培养,1名干警被抽调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跟班学习,推荐1名干警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中青班培训,有4名同志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三)严格规范司法。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整治,完成“三个规定”自查填报12轮516人次,实现检察人员、聘用制书记员全覆盖。深入整治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等顽瘴痼疾,完成填报《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检察人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2轮44人次。全面压实司法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案件流程监控87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9件。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议12次,接受人大、政协视察检察工作1次,接受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2次,专题调研1次。
各位代表,2022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这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在此,我代表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楚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的不足,离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还有差距。一是能动履职成效有待提升,在融入社会现代化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创新思路不广、方式方法不多。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均衡,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业务仍存在短板弱项。三是检察队伍的司法理念、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基层基础依然薄弱。对于以上问题,我院将立足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抓住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实施意见,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各项工作,为更高水平平安元阳、法治元阳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全面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指引,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政治建检,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让党的思想力量持续转变为检察力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到具体人、具体事上。
二、持续增强服务中心的检察自觉。紧扣“3815”战略部署和“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元阳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任务,对标县委“338”工作思路,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关键点。保障绿色发展,加强以哈尼梯田核心景区为重点的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为擦亮“世界文化遗产——千年哈尼梯田”这一金字招牌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保障。
三、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积极参与县域治理,依法惩治经济犯罪,抓好毒品案件办理,深化未成年人保护,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好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让平安元阳、法治元阳、和美元阳的成色更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共建共享、安居乐业的法治需求。
四、全面抓好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履行好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主导责任,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全面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完善一体化办案机制,实施精准监督、类案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办案力度,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检察权自身运行制约监督,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
五、全力锻造五个过硬的检察队伍。坚持强基层、打基础、提能力,不断激发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活力。大力推进职业素能培训,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检不动摇,将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持续巩固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锻造五个过硬的元阳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又是一年春好处,扬鞭奋蹄正当时。站在新的征程新的起点上,元阳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好本次大会决议,做到守初心、持恒心、强信心,在依法履职中踔厉奋发,在能动司法中笃行不怠,为元阳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作出检察新贡献,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