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关于召开公开听证会,把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做到极致的重要指示精神,9月15日,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就石某刑事申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苏超主持,会议邀请元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苏超向与会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和诉讼过程。申诉人石某就申诉请求、理由和依据进行了充分阐述。原刑事案件承办检察官对原案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问题答疑解惑,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围绕审查后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及法律适用情况的依据对申诉人进行详细解答。听证员在听取案件情况后,对案件争议焦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后,对案件提出了评议意见,听证员一致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并针对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与案件承办检察官共同对申诉人开展释法说理工作。
近年来,元阳县人民检察院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当事人平等参与、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确保了案件审查的公开性、透明性,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增强了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