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平安元阳、法治元阳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6月3日,元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会明带领干警一行4人,深入元阳县马街乡瑶寨村委会开展“以案释法”,法治课堂进农村活动。
活动中,郭会明副检察长就我院办理的王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在王某某认罪认罚的基础上,考虑其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依法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读了对王某某的不起诉决定书。
之后,我院第一检察部二级检察官蔡丽梅针对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办案经验,从农村多发的由土地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类犯罪,农村常见的危险驾驶、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入手进行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精彩、实用的法治课。同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从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角度,结合我院近年办理的涉野生动物案件,为大家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及疫情防控知识。
讲课结束后,群众反响强烈,纷纷表示从中了解到了许多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晓原来日常生活中很多行为容易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希望此类课堂能够经常性开展,切实提高农村农民自觉学法守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