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着力推动永平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取得实效,7月12日,永平县召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全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进行细化落实。
永平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副书记方尔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组长、永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孙瑞芬主持会议。
会上,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蒙绍锋通报了2018年至2021年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会议审议通过《永平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县公安局、团县委、县教育体育局围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结合部门职能进行交流发言。
县委副书记、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尔明在讲话中强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抓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扞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注意综合施策,全力提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家庭监护,突出学校教育,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尽心履职,推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
三要强化机制保障,狠抓责任落实,确保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压紧压实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及宣传引导,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及各乡镇有关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