窨井盖遍布城市大街小巷,是城乡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窨井盖管理成为城市治理的“老大难”问题,窨井盖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排除,窨井盖“吃人”、伤人事件不断见诸报端,成为影响人们群众脚下安全的一大隐患。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8月17日,易门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住建局、工信局、广电网络公司等9个部门,召开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推进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
会上,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田秉贵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四号检察建议”主要内容,就加强沟通协作,依法严厉打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职能推进窨井盖规范管理、根除隐患等内容作了交流发言。县住建局副局长沈毅通报全县窨井盖管理现状,并提出下步各部门协同做好规范管理、防范隐患的工作意见。其他各部门参会人员也分别就全县窨井盖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协作机制建立以及隐患井盖处理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建明针对落实“四号检察建议”,避免出现窨井盖伤人事件,做好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参会人员要及时将本次会议内容向部门领导汇报,及时采取相应举措;二是做到专人专办,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底数清、细节明”;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县住建在会议上通报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区域的窨井盖,由相关责任部门限期及时处理;四是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协调联动,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会后,县检察院和住建局共同牵头,带队前往易门县城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开展窨井盖安全大排查,发现部分路段上存在老旧、缺失、破损、下沉等安全隐患窨井盖10余个,并当场通过辨认井盖标志、查看井盖用途,明晰井盖权属,明确了责任单位,并已现场要求相关责任部门限期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更换。
易门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窨井盖安全管理问题,发挥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相关工作,守护群众脚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