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 易门检察院这么干
连日来,为贯彻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检察院关于防控疫情的工作部署,易门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迅速采取多种措施,全力做好疫情联防联控。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1月25日下午,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电视电话工作会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会召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瞿伟同志高度重视,于当晚20时召开党组会,传达会议精神,对易门县院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1月28日上午再次召开党组会,迅速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班子成员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阻断疫情,从我做起。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月25日晚,由办公室、政治部负责开始每天对全院干警、聘用制人员、退休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及家属进行筛查,逐一排查人员去向、本人及家属是否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和是否接触过武汉返回人员,将排查情况于每天15时前向市检察院和县疾控中心书面报告。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要求全院干警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易门县内。带班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检察长、三名副检察长、承担疫情防控的办公室全体人员停止春节休假,返回工作岗位,处理疫情防控事务,其余干警在易门居家待命。收假后,每天上午7:45-8:20、下午14:15-14:50测量所有人员的体温,体温正常人员戴好口罩方可进入办公区。加强小区出入人员和车辆管理,采取入户、电话方式两次对单位小区住户进行排查,排查情况及时上报社区。
正面宣传,引导舆论。通过“两微一端”及时转发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检察院有关疫情工作的部署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等,积极传播正能量和权威信息,及时告知广大群众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全力营造齐心协力、同舟共济的社会氛围。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积极向全院干警宣传防疫相关知识,加大信息投放密度,在显眼位置、住宿小区楼道口粘贴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持续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干警及小区住户的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结合易门县院实际情况,迅速制定《易门县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疫情发生时有效应对。根据上级检察院的部署,1月31日,在“两微一端”及时发布《易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访工作的通告》,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暂时关闭12309群众来访接待大厅。出台《易门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办公办案防控措施》,对疫情防控期间办案办公做出明确要求。收假前,对办公楼、“两房”及单位小区楼道进行全面消毒,2月3日起,每天定时对机关公共场所消毒,特别是对办案工作区、食堂、电梯、会议室、卫生间等重点区域及时消毒。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全过程佩戴口罩,所有餐具严格消毒。在单位用餐的干警不在餐厅就餐,将食物带到办公室或带回家食用。积极想办法购买口罩、手套、体温计等防疫用品,设置废弃口罩、手套专用垃圾桶,卫生间配备洗手液和肥皂。N95口罩优先保障提讯的办案人员、窗口部门人员和驻看守所检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