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网络安全工作荣获省级表彰
近年来,云南省检察院网络安全工作在省院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的指示,严格按省委网信办和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小组的要求,稳步推进网络安全工作,为我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各项应用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在2018年5月8日云南省第四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大会上被评选为省级先进单位。
此次大会由云南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领导小组和省公安厅主办。全省各委、办、厅、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16个州、市网络安全管理部门的责任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落实主体责任,维护网络安全。云南省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胡水旺出席大会并作了讲话。大会总结了2017年度全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了当前的网络安全形势,对2018年网络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为第5届中国-南亚博览会暨第25届中国昆明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重大活动创造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会对2017年度全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对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普洱市人民医院等12家省直单位和13家州、市级单位进行了表彰,并授予“2017年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奖牌。给全省各单位、各部门30名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先进个人颁发了荣誉证书,省院检察技术部补春同志被此次大会评选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