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是民族的宝贵遗产,也是不可再生的、潜在的旅游资源,它凝结着历史的记忆,反映着文明的进步,秉承着聚族群居和血缘延续的特质,赓续了悠长久远的历史文明,也孕育了伟大高尚的民族精神。保护好传统村落,使“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成为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议题。
2021年9月18日,我院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对5件传统村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前进行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是我院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名担任听证员、邀请人民监督员2名参加听证会,全程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光禄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6家单位有关负责人作为行政机关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由副检察长高健主持。案件承办检察官任宝轩、查蕾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并就听证事项涉及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相关证据、拟提出的诉前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单位职责及履职情况等焦点问题,听取了被监督单位的意见。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光禄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6家单位有关负责人分别针对案件反映出的问题,结合各部门所负职责,各自陈述了存在的问题、解决思路和下一步的具体整改举措等,并表示支持检察机关的监督。
案件评议过程中,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拟监督建议事项,认为人民检察院调查的案件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引用准确,提出的检察建议合理恰当。
本次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听证会是我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新尝试,通过全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检察机关能够更加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也更有利于获得被监督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形成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互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