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姚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姚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其主要职责是: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2.根据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指标和要求,部署和落实全县检察工作任务;
3.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4.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人;
5.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6.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7.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9.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察机关职权。
11.依法管理检察官以及其他检察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全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12.协同主管部门管理考核干部;按照干管权限和规定,提出任免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13.开展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后勤、装备工作和检察信息工作;
14.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姚安县人民检察院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安排,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树立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姚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1.1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5.63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81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我部门“两房”建设资金用于视频会议室、检委会会议室等改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1.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6.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7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6.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2.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中上年结转收入较高,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中上年结转收入偏低导致;二是2021年我部门“两房”建设资金用于视频会议室、检委会会议室等改造。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6.7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4万元,下降0.71%,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住房公积金预算减少;项目支出49.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换装人数减少,服装经费预算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479.54万元,主要用于姚安县人民检察院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49.55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服装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14万元,主要用于姚安县人民检察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7.50万元,主要用于姚安县人民检察院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15万元,主要用于姚安县人民检察院公务员医疗补助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万元,主要用于姚安县人民检察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姚安县人民检察院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1.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02万元,较上年减少0.88万元,下降3.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姚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姚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2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1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19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一是按照国家党政机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接待规格等;二是按照“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确保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递减、厉行节约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姚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20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3.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20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3.0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确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递减、厉行节约的原则。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及时足额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兑现足额100%,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等次,对已聘用制书记员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达85%,规范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
(二)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服装库存积压率不高于5%。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90%以上,服装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0.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检察事务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0.69万元,下降0.76%,主要原因分析:按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在2022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对机关运行经费进行压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姚安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1,528.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36万元,固定资产1,211.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5.39万元,其他资产170.42万元(受托代理资产)。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6.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0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3项,账面原值38.2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