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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长:陶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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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丨玉检?播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永华同志调研指导玉溪检察工作
        时间:2022-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4月11日—12日,云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永华同志到元江县检察院、新平县检察院、玉溪市检察院实地调研毒品犯罪检察工作、案件管理工作和检察宣传工作。

            

            

            杨永华副检察长深入一线,与具体办案的检察官面对面交流座谈,详细了解办案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分管工作对中央、省委、高检院和省院的最新部署作详细解读,为基层检察院在办理毒品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答疑解惑;在听取了玉溪市检察院张仕明检察长、元江县检察院刘永彬检察长、新平县检察院陶正祥检察长工作情况介绍后,杨永华副检察长就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一是依法打击毒品犯罪。要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为契机,善用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等法律监督措施,加强与审判机关、侦查机关的协作配合,准确把握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的辩证关系,守住案件质量底线,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要认真分析总结司法办案中的共性问题,深入研究毒品犯罪的特点和规律,为全国禁毒事业贡献出检察智慧和云南经验。


            二是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工作的中枢作用。要把云南省检察机关第二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和优质高效案件管理双轮驱动,突出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两大主责,树牢科学管理、能动管理、智能管理三大理念,健全业务指导、评价、管控、保障和外部监督等五大体系,紧紧围绕《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组织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健全以数据为中心的业务指导管理机制。以案件质量为抓手,抓实抓细流程监控、数据核查、案卡填录等基础性工作,加强检察官办案水平的常态化评估预警。


            三是把准检察宣传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做到业务工作与宣传工作深度融合,严格落实高检院案件信息公开规定,创新宣传载体,强化法治宣传,着力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检察宣传格局,用心讲好“检察故事”。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做实做细“三同步”工作,加大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力度,提高对舆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发现研判处置能力,确保检察宣传工作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