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教,父之过”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家庭教育对孩子的一生有着深远影响,
作为父母,不仅承担着养育子女的责任,
更承担着教养子女的重任!
失足少年背后
的家庭问题
为做深做实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祥云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未检“一站式”办案和家庭教育检察服务指导站,把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贯穿于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全过程。6月20日,祥云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杜某、孙某聚众斗殴案审查逮捕过程中,联合公安机关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对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5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4名未成年被害人存在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以及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进行集体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
发挥检察职能
助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未检检察官和公安侦查员对11名涉案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分别予以批评、训诫,结合法律法规、法律责任和案例精选释法说理、警示教育,并向11名监护人分别送达《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师结合案情,指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并与11名监护人进行交流,教授科学育儿方式方法。通过帮教,7名涉罪未成年人分别向4名未成年被害人赔礼道歉,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均表示会加强管教并将积极与被害人协商民事赔偿。
截止目前,祥云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制发33份《督促监护令》,开展集中训诫、帮教6场次。该院以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抓手”,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帮助其改过自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