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范围的决策部署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深化消防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形成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合力。5月17日,祥云县人民检察院与祥云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县检察院召开“检消协作”联席会议,双方共同签署工作协作机制。县检察院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县消防救援大队政治教导员王建斌、大队长洪妙军以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元龙围绕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维护消防安全的相关工作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洪妙军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目前全县消防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及消防安全治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双方就进一步加强“检消”协作与配合进行座谈,在消防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线索交流、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排查整治、检察和消防人员交流学习、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引导等方面达成共识。
与会领导签署了《祥云县消防安全领域“检察蓝”+“火焰蓝”工作协作机制(试行)》,该机制从组织保障、日常协作、联合监督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协作实施措施,形成了定期座谈优化协作内容的工作机制。
该协作机制的签订不仅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与消防工作深度融合,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还为全县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机制保障,推动祥云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