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
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真落实县“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关于加大农村地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平安和谐校园环境。3月7日,祥云县人民检察院金花姐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负责人宋超一行到祥云县东山彝族乡初级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并与同学们共跳少数民族舞蹈,欢聚一堂。
宋超检察官以“逐梦青春,与法同行”为主题给彝乡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授课中,宋超用通俗易懂、轻松幽默的语言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宣讲了民族政策;结合一些近年来本地区发生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着重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运用问答互动的方式,在活跃的氛围中寓教于乐,向同学们普及了基础法律知识,教育引导他们从自身做起,自觉遵纪守法,培养良好道德品质,自觉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好少年。
此次活动中,共发放200余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传手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册,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引导青少年自觉养成法治思维习惯,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律保护伞。
法治课堂结束后,检察官们一起到学校操场上跳起当地民族舞蹈。随着欢快的民族音乐响起,检察官们与同学们手牵手,一起舞动,笑容洋溢在脸上,构成了一幅民族团结和谐画面。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继续以“法治进校园”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宣讲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播种法治种子,切实增强少数民族地区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推动健康、和谐、平安、法治校园建设。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