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我可能以后就变成哑巴了,现在我能正常的说话,多亏了你们检察官。”说着,朱某某夫妇拿着手中的锦旗走进了腾冲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办公室。
这面锦旗背后是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感激和真挚谢意,一幅温馨的画面,浸润了在场人的心扉。
事情还要从2018年说起,两年前的5月14日,受害人朱某某被他人无故用酒瓶寻衅殴打,造成朱某某头部受伤,经司法鉴定,伤势构成重伤二级。由于被告人无赔偿能力,且被害人朱某某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面对巨额的医疗费,只能将后续治疗一直拖延,导致其语言功能逐渐丧失。腾冲市检察院在接到移送线索后,立即对朱某某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
对于一些刑事案件被害方来说,司法救助无疑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腾冲市检察院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后,该院第四检察部与刑检部门联系,深入朱某某所居住的村委会进行入户访问,了解其家庭情况,得知朱某某属于村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上有70多岁的岳父,下有两个孩子均为学龄前儿童,妻子在家务农,案发后让原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经过与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妇联等部门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为朱某某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19000元,临时救助金3000元。同时,与腾冲市人民医院联系沟通,在医疗费用方面对朱某某实行“减、缓、免”,并邀请昆明的脑外科专家对其进行会诊,确保治疗效果。
经过一个多月的康复治疗,朱某某逐渐恢复健康,出院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腾冲市检察院致谢,于是出现了送锦旗的那一幕。司法救助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也是一项体现人文关怀的工作,以春风化雨的无形力量帮扶弱势群体,也是腾冲市检察院不断努力和奋斗的方向。
“水之润下无孔不入”,一份坚守彰显检察温度,一份致谢折射公平正义,有温度的法律,不但惩罚了犯罪,而且抚慰了受害人的伤口。司法救助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体制,是司法过程中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自2019年3月以来,腾冲市检察院不断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积极构建“申请人主动申请+检察机关主动救助”模式,将国家司法救助作为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大局的重要举措,切实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因案增贫。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国家司法救助快速、优先办理绿色通道,找准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和精准扶贫的结合点,实现国家司法救助与地方政府精准扶贫的无缝衔接,真正把检察工作助力扶贫攻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