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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报!巍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获奖了!
        时间:2020-08-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喜报!巍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获奖了!

         

               近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举办的“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件”评选结果揭晓,巍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古城镇村及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委员会不履行法律职责案”获评“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成为全国35件获评案件之一。

                 据悉,本次评选活动共有来自全国21个省份共计113家检察院参与,提交参评案件171件。经过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共评出“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件”10件,“2019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35件。

               成绩的取得,既是肯定,也是鞭策。巍山县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为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生生不息的检察动力。

                 【案件回顾】位于巍山县永建镇的永济桥始建于明万历元年(1573年),于20121月被云南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永济桥用斜梁悬挂支撑中点的方法解决了大跨径木桥受力问题,体现了我国古代的科学技术水平,具有较高的历史研究价值和文物保护价值。20193月初,巍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入户宣传工作过程中发现,以在校学生、附近村民、观光游客等为主体的群众使用涂改液、石子、土块、毛笔、碳灰等擅自在永济桥上乱涂乱画,导致永济桥建筑表面被涂满了各种文字及图案,且涂画痕迹较为明显。另外,部分群众在永济桥下的永济河内及永济桥周边(均属于文物保护范围)堆放、丢弃大量生活垃圾,对永济桥及其周边造成了环境污染。

               为有效保护文物,巍山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418日向机构改革前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巍山县古城镇村及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巍山县古保委)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对群众使用涂改液、石子、毛笔、碳灰等擅自在永济桥上乱涂乱画和在永济桥文物保护范围内堆放、丢弃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尽快抢救恢复永济桥被乱涂乱画的建筑表面,保护永济桥的历史风貌、建筑美观和文物价值。

                巍山县古保委收到检察建议后,协同巍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改革后,文物保护职责划转至该局)积极履职,认真作为,成立了巍山县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本体被乱涂乱画整治工作组,研究制定了《巍山县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本体被乱涂乱画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分三个阶段开展恢复整治工作。第一阶段,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实物量调查和受损程度测量,为恢复文物提供了参考依据;第二阶段,组织工作人员对文物本体进行抢救恢复,确保文物保护单位被乱涂乱画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尽力恢复了文物保护单位的原貌;第三阶段,在文物保护单位周边设立了警示标语标识,统一制作和印发了保护文物倡议书,并借助5·18国际博物馆日、“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走进农家、社区和学校进行文物保护知识宣传,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新一轮的文物保护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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