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征集
疫情防控期间公益诉讼线索的通告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大,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最高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贯彻落实好各级政府重大突发公共卫生I级响应,巍山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全力保障防控效果,现特向社会征集公益诉讼线索。
当您发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向巍山县人民检察院举报: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相关规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囤积货物、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秩序的;
二、涉及非法捕杀、收购、运输、销售、加工野生动物及制品等情况的;在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野生动物餐饮场所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场所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
三、生鲜、肉类市场存在应检验检疫而未予检验检疫的;
四、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物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如假冒伪劣口罩、消毒液等;
五、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
六、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的;
七、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推销商品进行虚假宣传,牟取暴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
八、农贸市场、超市、网络餐饮等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或行为的,如:证照不全、食材卫生不达标等;
九、乡镇、社区、居民小区、村委会等公共场所乱扔废弃口罩、未规范废弃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处理的;违规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
十、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污物、粪便、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置的;
十一、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进入公共场所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二、骗取套取挪用国家划拨或社会公益捐赠用于防控疫情的专用救助资金和物资的;
十三、其他妨碍疫情防控,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举报电话:
1.检察服务热线:0872-6122000。
2.巍山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线索举报电话:0872-6123127。
邮寄地址:
巍山县南诏镇红河源北路9号巍山县人民检察院,邮编:672400
网络渠道:
请关注巍山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并后台留言相关线索进行举报。
巍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