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
1、要求提供作证条件和保密的权利
检察机关应当保证证人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保守秘密。如果作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证人有权要求保密。
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及获得翻译的权利
3、控告权
如果办案人员有侵犯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或者采用羁押、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4、获得保护和经济补助的权利
如果因在诉讼中作证,证人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有权请求检察机关予以保护。
如果因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中作证,证人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检察机关应当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如果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如果有工作单位,所在单位不得因作证而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5、知悉证明文件、核对笔录和亲笔书写陈述的权利
6、特殊情况不被强制出庭作证的权利
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非证人同意,否则司法机关不能强制出庭作证。
7、未成年证人的特殊权利
证人未满十八周岁,可以要求通知法定代理人询问时到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诉讼权利。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是共犯的,可以要求通知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未满十八周岁的女性,询问时应当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义务
1、作证的义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2、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并出庭作证的义务
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依法通知出庭作证的,应当出庭作证;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出庭作证,但证人系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的除外。
如果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和按要求书写证词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