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开展好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嵩明县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中多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后,于12月1日,联合嵩明县公安局、县妇联、团县委对6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工作。
“集中训诫+法治教育”,挽救迷途少年
我院分管副检察长通报了案情,分析犯罪原因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劝诫少年们要以此为诫,自立自强,今后要学法守法用法,强调家长要切实承担起教育孩子的义务。公安办案民警训诫涉案未成年人,特别指出家长和孩子要反思为何会走上违法道路,更要思考如何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团委、关工委负责人教育孩子们“要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孩子们要理解父母的苦心,迷途知返。家长要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孩子们承诺以后一定尊法守法,不再触碰法律底线。
“家庭教育指导”,照亮前路方向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检察官杨云洁为家长和孩子们进行一次家庭教育指导,指出本案六位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父母在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过程中缺位,监管缺失、教养不当、缺乏关爱,直接或间接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二是家庭教育内容匮乏,家庭成员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交流。建议家长用行动去影响孩子,而不是用言语去说教孩子,努力成为孩子生命中最好的朋友,最亲密的伙伴,最慈爱的父母。
此外,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可依托县妇联与县检察院联合建立的嵩明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站,定期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培训课,提升家长素质,学会“依法带娃”。
“发放督促监护令”,护航健康成长
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检察机关向六位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家长们表示,此次宣告训诫让他们感受到司法威严的同时也被司法温情所感动,一定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的要求,今后多陪伴孩子,多沟通交流,配合教育矫治工作,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
一直以来,嵩明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理念,至今已为6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沙盘游戏心理辅导,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令》50余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80余次。今后,嵩明县检察院将更加积极主动做好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不断提升预防犯罪工作实效,用心用情用爱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