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3日在水富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水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水富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水富市人民检察院在水富市委和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客观公正立场,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紧紧围绕“美丽新水富”建设和“港园城”三位一体融合发展,服务保障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各项工作按照高检院“稳进、落实、提升”的目标要求健康发展。
一、不忘初心、锤炼信仰,政治建设始终坚定前行
矢志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检察工作政治属性,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做到讲政治与讲法治、抓政治与抓业务高度统一。一年来,院党组向市委报告重大事项3次,专门报告工作1次,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实现于具体的行动自觉之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社会主义法律信仰。牢牢把握人民检察院的“人民”定位,对人民群众在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办案中遭遇不公平、受到非正义提出的控告、申诉,全面落实高检院“7个工作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工作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从严治检、从优待检”方针,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以党建为统领,全面推动支部规范化建设成为水富示范,凝聚起建设“美丽新水富”的强大动力。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实有力
(一)激浊扬清,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主动的姿态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以高度的责任感引领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提起公诉涉恶案件1件20人;与公安机关进行案件会商3次;发出检察建议2份;制作扫黑除恶永久性宣传标语4幅、网络宣传65条;扫黑除恶进社区、乡镇入户宣传13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扫黑除恶专题宣讲6次。
(二)精确谋划,服务保障打赢“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以防控金融风险为重点,坚持把案件办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针对办案中出现合同诈骗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等新类型犯罪,结合案件办理向群众宣讲“套路贷”、“校园贷”、“信用卡诈骗”等新型犯罪防范知识,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按照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案件办理当中,起诉盗伐林木、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犯罪3件6人,结合“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行动,积极践行“一江清水出云南”的要求,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行政机关及时整改,清理被非法占用河道一处,保证河道畅通和汛期安全;整改违法堆放生活垃圾站一个,持续跟进对整改效果的监督,切实有效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服务长江经济带生态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在脱贫工作中积极发挥牵头单位作用,整合力量深入脱贫,协调挂钩单位给予新滩村帮扶资金5万元,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开展脱贫工作,结合主题教育激发基层党员干事创业热情,通过党建引领产业脱贫,对2018年考核反馈的问题,切实抓好问题整改销号,检察长经常到村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检察人员入户走访常态化,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帮扶方案,积极地为农户解决实际难题。扎实推进农村危旧房屋建拆整治工作,完成全村134户拆危和13户建新工作。同时,协助对38户“两违”户开展整治,取得了明显效果。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相衔接,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贫困户司法救助全覆盖,拓宽检察力量助推脱贫攻坚新视野。
(三)周密部署,司法护航民营企业经济发展。邀请水富14家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检察护航民营企业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就检察机关如何履行职能保护民营企业合法经营相关问题开展座谈,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开展送法进民营企业活动,到云天化培训学校对全校近900名师生进行法治宣讲。
(四)紧盯民生,用心用情为特殊群体发声。通过履行支持起诉的检察手段,破解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53件,涉案农民工工资金额达25.52元,“五一”劳动节召开“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行各业的劳动模范25人到我院参观座谈,对检察机关如何保护劳动者权益提出意见。严格落实《民事检察工作方案》,经过历时两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工作,办理一起婚姻纠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法院采纳本院提出的“应当受理”检察建议,该案在今年昭通市案件评查中评为A类案件,扞卫了人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
(五)关爱明天,凝心聚力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水富市委支持下,我院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召开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1号检察建议”专题会议,结合水富实际提出要求建立预防性侵害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完善教师准入和考核机制、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持续强化学校安全检查、严格抓实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7条详细的措施,按行政、司法职责将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和部门。会后,检察长定期带领检察人员到学校对各项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服务水富学子。检察长聘任为云天化中学法治副校长,12名检察干警担任水富市第二中学初中部18个班级法治班主任,为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六一”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学校老师和部分学生代表到检察院参观检察文化,聆听大家对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要求。
(六)畅通渠道,多措并举保障民生民利。通过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向群众输送优质检察服务。检察机关信访信息系统全面启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上运行,畅通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渠道。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5人,同比人数分别上升44.4%,做到群众反映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万元,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2人,决定国家赔偿2人3.53万元。驻镇检察室扎根云富街道办事处,积极与辖区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安全创建、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着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依法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电子卷宗刻录243卷,实现与律师良性互动。
三、立足职能、开拓创新,法律监督主业成效明显
(一)保平安、护稳定,打击犯罪筑牢安全防线。毫不动摇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强力打击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73件135人,经审查办理,批准逮捕64件91人,不批准逮捕案件9件44人,追加逮捕2件8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05件187人,追加起诉2件6人,经审查办理,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4件136人,移送昭通市人民检察院6件12人、彝良县人民检察院2件20人,依法不起诉案件11件15人,追加起诉2件6人。
(二)崇正义、敢监督,真抓实干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依法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进行监督,通过电话来信以及新媒体等多渠道监督侦查立案活动,确保有案必立。着重审查侦查阶段是否存在违法情形,对非法证据加大审核力度,发出检察建议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发生涉恶势力犯罪及重大刑事案件时与公安机关及时对接,提前介入2件5人,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证据及时固定,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强化公诉人业务能力素养,公诉人在庭审现场依法指控犯罪,对被告人进行释理说法,规范精准量刑,提出量刑建议54份,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对收到的刑事判决依法审查,保证每一份判决都罪责刑相适应,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并发表意见5次,形成良性积极互动关系,更好凝聚维护司法公正的合力。
加强对刑事执行监督。派驻检察人员进驻看守所,全年巡视监区305次,开联系会议4次,上法治课3次,立办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件,立办纠正违法案件11件,检查各类法律文书752份,纠正错误、不规范4次,安全投劳罪犯142人,配合看守所检查监区、消除安全隐患12起,谈话、解答各类法律问题52人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特赦核查工作,特赦符合条件社区矫正人员1名。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以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依法行政为着力点,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部署,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我院干警的深入调查努力下,办理各类监督案件70件,与2018年相比上升1066%。
加强司法监督力度,通过案件办理发现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9份,件件得到落实,对规范司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起到良好的效果。
四、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机构重构开启发展新征程
(一)内挖潜能,建立全新运行机制。筹备组建内设机构并实质化运行,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担当。及时适应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全面落实“捕诉合一”办案模式;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在各县区院中名列前茅;为保障办案质效,以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案-件比”检察管理指标强化案件质量考核,倒逼检察质量、执法司法水平的提升。
(二)惩腐肃贪,健全反腐败工作机制。建立与纪检监委联系机制,决定逮捕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向法院提起公诉1件1人,追赃挽损24万元,严厉惩处贪污腐败犯罪。
(三)建章立制,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建立内控管理制度,对议事决策及各方面事项制度进行明确,形成科学决策议事机制。按要求落实各类检察人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办法,有序开展检察官助理、行政人员、书记员职务序列套改,积极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激励各类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内动力。
(四)自觉履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主动与人大代表建立联系,聆听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畅通人大代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报告工作,与水富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约20人次参加我院开展的各类检察开放日活动,向代表委员介绍检察工作发展方向和当前工作重点,促进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健全内部制约,案件管理部门对员额检察官办理的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发起流程监控意见书3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对案件办理中出现的程序瑕疵进行口头提示,规范司法办案程序。自觉向民众公开案件办理信息,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导出程序性信息216条,公开法律文书7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4条,确保检察权的规范运行。
五、刀刃向内、自我革命,队伍建设展现检察风貌
(一)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要求,党建引航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抓实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三会一课”等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规定动作,党建带群建,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以身边榜样、故事党课、正反典型警示、岗位练兵、书香机关、“我眼中的检察官爸爸或者妈妈”征文等,凝聚昂扬向上的精气神,在办案数总量总数绝对增加,压力增大情况下,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全市两个“百日攻坚战”。共驻共建牵头和协助统筹在社区开展“春节送温暖”“我和我的社国”主题党日两次。机关力量下沉,与挂钩村党总支、新滩支部及党员结对共建,相互提高共融发展。将28场次法治宣讲送进校园、企业、村、社区。被市直工委确定为规范化建设重点示范创建党组织,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公诉部被授予昭通市“巾帼文明岗”。
(二)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水富市委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严”和“实”的标准贯穿始终,扎实稳步开展好主题教育,着力解决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
(三)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创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示范基地,加强检察队伍政治建设。抓好检察宣传工作,新媒体法治引领常态化,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客户端发表法治宣传1000余条,发挥传播信息、引导舆论、凝聚人心的整体功能,切实增强舆情应对水平。在各级传统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29件,其中包括国家级媒体《检察日报》18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在健康平稳发展中迎接新中国七十周年华诞,离不开水富市委和昭通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水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们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水富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表示由衷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人员配置、素质提升尤为薄弱。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检察建议质量不高,不少监督意见发出后没有跟进落实。四是内设机构重构后检察人员司法理念转变、能力素质提升还有不小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结合代表审议和委员协商意见认真整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主要安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扫黑除恶实现长治常效之年,也是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开局之年,做好2020年的检察工作,最重要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人民群众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使命,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
一、牢记“初心使命”,推动“四大检察”与时俱进
面对新时代人民的司法需求,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突出专业化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不断优化“案-件比”。强化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补齐短板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主动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沟通,促进依法履职。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拓展案件范围,提质增效办案。
二、立足司法办案,更优更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把“破网打伞”放在头等重要位置,在确保办案质量前提下提高办案效率。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参与金融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同步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等工作,充分开展司法救助、对口帮扶、配合惩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保障脱贫攻坚,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犯罪和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提升服务保障实效。
三、结合检察职能,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到实处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落实群众信访回复。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注重沟通配合,努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机制建设,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提供支撑。
四、强化党建引领,队伍建设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
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聚焦思想引领,提升和展示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能力与水平。聚焦制度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各级文件精神,推动机关党建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联系群众中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巩固拓展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持之以恒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健全司法监督制度,将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完善和做实业务学习培训和调研制度,加强专家型人才培养,努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治国有常民为本,一枝一叶总关情。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不忘司法初心,牢记为民使命,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务实创新、真抓实干,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推动水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早日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而不懈奋斗!

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20年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