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警示教育”活动
4月12日,水富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中共彝良县龙街乡党委书记蒋某某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在水富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为扎实推进干部作风大提升专项行动,以“身边的事”教育警醒“身边的人”,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志坚带领20名干警参加庭审观摩,“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在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依法出示了蒋某某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的犯罪证据,就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进行详细论证。法庭辩论中,控、辩双方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对案件事实、证据和争议的焦点展开充分辩论,法理、情理相互交融,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警示教育课。
5个小时的庭审中,检察干警们亲眼见证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是如何在利益诱惑中违背初心、背弃理想信念,最终身陷囹圄。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时刻牢记清正廉洁的检察底色,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立足本职工作,勤勉敬业,以赤子之心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时代要求,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