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石屏县召开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我县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石屏县人民检察院荣获“石屏县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党建为引领,以检察文化为抓手,建成了团结奋进和谐机关。全体干警立足检察职能,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让各族群众安心安居安业;在工作中全力以赴做好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运用法治的力量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了积极努力,先后获得“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石屏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