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最高检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对落实中央《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作出部署。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最高检机关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任务目标和总体要求,强调最高检机关要紧密联系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最高检机关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检察事业和检察改革创新发展,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实施方案》从“学”“做”“改”三个方面对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进行了细化。
一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二是确保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三是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
《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最高检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六大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二是坚持“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三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五是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六是组织总结考评验收。
《实施方案》还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督导指导,加强舆论引导,坚持统筹兼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