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施甸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深入施甸县仁和镇丛杆村委会,对三起盗伐林木案出席巡回法庭支持公诉,当地村委干部、护林员、周边群众等人参加旁听。
庭审过程中,三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认罚,根据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法庭当庭对三被告人判处一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徒刑,宣告缓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庭审结束后,办案检察官以此次巡回法庭为契机,针对盗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法律责任及社会危害进行深入剖析,对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向旁听人员以案释法,同时对农村普遍存在的危险驾驶、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相关法律知识普法宣传,警示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此次庭审是施甸县检察院与法院从立足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法治宣传的角度组织开展的一次巡回法庭,一方面是方便群众,司法便民的体现;另一方面是实现司法过程公开、透明,将庭审过程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现场群众“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庄严性和震慑力,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积极预防犯罪,呼吁广大群众守护绿水青山,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