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省、州各级党委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衔接配合,形成保护森林资源的强大合力,12月29日,南涧县检察院协同县林长办(县林草局)开展了系列活动切实推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落地。
上午,县人民检察院、县林长办(县林草局)对我县无量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灵宝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展了“林长+检察长”巡山工作,期间重点了解了保护区内的水源保护、森林保护、护林防火、生态保护与开发、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保护问题和困难,并就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下午,两部门组织召开了“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座谈会,结合南涧县实际,就信息共享、工作会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 “两法衔接”、检察监督、服务保障、联合督办、协同监督、协作办案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
会后,两部门将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文件,确保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等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下一步,南涧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常态化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专项联合巡查、整治活动,不断完善涉林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构建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更好地服务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让“检察蓝”守护“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