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3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看守所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5个机构,包括三个业务部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两个综合部门:办公室和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聚焦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平安南涧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工作职责,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62件122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14件326人。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突出打击暴力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11人;突出打击侵害人民群众财产犯罪,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32人;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起诉制造枪支、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11人;突出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批准逮捕跨境赌博、电信诈骗、走私毒品、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犯罪13人,其中吴某某等3人开设赌场案累计赌资高达万元;办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07件112人;突出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起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赌博等犯罪72人。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与纪委监委加强配合,合力创造清正廉洁政务环境,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运用刑事和解,对25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3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为促进和谐平安南涧建设作出南检贡献。
二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0条。共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30人,办理审查起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57人,依法对林云法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涉恶案件提起公诉。决定逮捕“保护伞”案件1件1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件2人。推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份。
三是全面推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协调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全方位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认真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6件242人,适用率88.32%。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认罪认罚案件提出量刑建议205人,建议被采纳192人,采纳率93.66%。适用过程中,把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起来。
四是全面强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建立来信来访工作台账,对处理情况实时追踪,确保每一位群众的来信在7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加大信访积案排查化解力度,积极参与多部门联调稳控工作,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39件。积极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宣传周活动,引导群众合理反映诉求,取得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不断加大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妥善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维权案件,努力帮助涉案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我院积极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起诉案件35件,召开听证会2次,达成和解案件31件,追回薪资4.2万元。2020年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0件11人,审查起诉案件12件12人。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不批捕4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4件4人,相对不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决定不起诉5人。落实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和制度,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条件。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合力预防校园犯罪特别是性侵犯罪,我院13名检察官担任全县13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检察官进校园法治宣讲13场次,受教育师生3000余人,发放宣传手册800余份;联合县妇儿工委、县妇联、县教体局共同开展“呵护花蕾,关爱儿童”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向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发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手册1.7万份。加快建设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保护中心,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权益保护、心理疏导、医疗救治等一体化工作。对6名未成年被害人给予3.8万元司法救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 3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4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638.5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9.39%;上年结转收入3.8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61%,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清算追加部分。
与上年对比减少4.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42.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8.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2.41万元(本级财力642.4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42.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3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5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加强,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8.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16万元,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行政运行46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他检察支出58.9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工作方面的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38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6万元,主要用于我院离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开支。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6.0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5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1.92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万元(其中,采购法警制服一批1.09万元,采购检察制服一批1.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4.49万元,较上年减少5.91万元,下降28.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2020 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 万元,较上年减少 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万元,较上年减少5.64万元,下降48.45%,主要由于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49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下降3.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9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下降3.0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规范用车制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体制机制,健全反腐败法律监督机制,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治化水平;认真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公益诉讼的法律监督;依法打击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恶势力,;强化诉讼监督、执行监督,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加强检察业务教育培训工作,选拔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组织专项培训两期以上;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报告在人代会上通过率大于95%
(二)执法办案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加强侦查监督、诉讼监督、执行监督装备建设,重点做好远程视频提讯。做好通用办公设备家具的配备工作,提高办公质量和效率。确保2021年完成:1.检察工作网等级保护的建设2.提高我院检察档案工作网络化数字化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档案在推动和促进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3.推进安全可靠国产化设备替代工作。4.项目整体支出时间不晚于2021年11月底。5.全院检察干警对年度项目执行满意率不低于90%。6.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不低于5年。
(三)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高法[2018]47号)文件精神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工作,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做到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足额率100%,发放书记员工资不超过每月10日。
(四)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做好统计上报完成基础数据采集,服装库存积压率不高于5%,及时上报服装采购计划,完成招标文件的准备工作,实行公开招标,检察服装公开招标采购率为100%,高质量,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服装采购计划吻合率达99%,紧紧围绕控制服装价格,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际服装采购成本控制率不高于10%,实际服装采购价格与高检院规定价格接近比率达到98%,做好服装制作、及时发放服装,配发制服及时性90%以上,服装的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1.7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6万元,增幅为12.77%,主要原因是今年同比上年工作任务较重,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