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扎实有序稳步推进,近日,南涧县出台《南涧县在养野生动物工作方案》,县林草局等7个部门联合组成的工作领导组,对全县禁食野生动物退出补偿和在养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进行全面督促落实。
据了解,此项工作由县林草局牵头,一是会同县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及当地乡村两级组成处置工作组,按省补偿标准对每家存栏数进行核实,与农户签订“处置补偿确认书”,逐户进行处置指导;二是对15家人工繁育以食用为目的已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野生动物,移交县农业农村局管理;三是对已经办理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许可证依法依规予以注销,并在县门户网站公告作废。
截止目前,我县对辖区11家野生动物养殖单位存栏的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进行了科学处置,累计处置野生动物374只,其中无害化处置255只、综合利用111只、放归自然8只,所涉及的176920元补偿资金正在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