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4年1月 日在南涧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涧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县的经济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协调发展,为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维护政治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是检察机关的最终价值追求。今年以来,以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为契机,我院坚持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致力消除和减少人民内部矛盾,依法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控申等职能作用,坚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多管齐下。确保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坚持“严打”方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认真贯彻新《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的运用,保证实现无错案、无超期羁押案、无违规违纪案的“三无”案件发生。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刑事和解制度。
2013年,我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6件12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1件104人,不批准逮捕15件2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2件259人(含去年未结19件60人),案件数量及人数较之去年分别上升28.8%和9.2%;现审结148件250人,其中提起公诉124件209人,不起诉9件12人,报送州院审查起诉10件18人,移送他院1件1人,公安机关撤回1人,未结4件9人。面对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的巨大压力,我们克服困难,狠抓办案质量,通过实施检察人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和开展案件评查,严格执行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检委会集体讨论等规定,确保案件审结及时、定性准确、处理得当。
(二)结合控申宣传,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2013年,我院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27件36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8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3件4人,办理举报初核初查案件5件;以检调对接的方式办理信访案件2件;办理举报线索不立案审查3件;受理民事监督案件28件。
2013年6月,我院开展了主题为“完善举报制度,加强举报人保护”的举报宣传周活动。针对群众最关心的服务“三农”和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所涉及的职务犯罪问题,制作宣传版面25块进行宣传,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向群众展示涉农职务犯罪的危害及举报方式,发放宣传资料4200份,受宣传教育人数达5000余人次,现场提供法律咨询10人次,宣传范围扩展到6个乡镇及街道。
(三)服务工作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为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提高行政机关执法效能,营造和谐、文明执法环境,制定并经县委、县人民政府转发了《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12月中旬召开了全县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座谈会,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探索出了新的道路。二是与县纪委联合在全县8个乡镇及80个村委会开展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为全县每个乡镇及村委会配备1台电脑,建立全县联网的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职务犯罪预防平台,将预防职务犯罪触角延伸至最基层。三是与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在侦查工作中如何加强配合与监督,共同出台了《关于在案件侦查工作中加强配合与监督的实施办法》。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坚决贯彻县委和上级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拓宽办案思路,探索执法办案新方法,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突出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始终把社会关注的行业和领域发生的案件、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民生的案件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不断完善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和侦查指挥协作机制,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配合,提高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2013年,我院共立办贪污贿赂案件7件7人,其中大案5件5人。目前,全部案件已办结。通过办理案件,追缴涉案赃款20余万元。共立办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均为特大案件。目前,3件案件均已被同级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我们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确保案件质量。通过办理涉林职务犯罪案件,切实监督了林业行政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起到了预防、警示作用,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努力推进预防工作取得实效。将检察工作从单纯办案提高到促进社会和谐这个更高层次上来。严格按照“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一案一回访”的要求,结合执法办案开展立项预防4件,预防调查6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开展警示教育124次,办理行贿档案查询528件1148人;到县工商局、林业局、卫生局等10多个部门开展“以案说法、依法履职”、“珍惜岗位,远离职务犯罪”等宣传教育活动,先后上法制课20余次,受教育干部达2000余人次。先后到碧溪乡、乐秋乡等六个乡镇开展“提高守法意识,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警示教育,为换届后新当选的村 “两委”成员打 “预防针”,宣传教育面达60个村委会600余人次,发放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资料2100余份。组织了宝华镇、县供电局、县移动公司80余名干部职工前往完美365体育官方网站_365bet在线开户_beat365登录平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三、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把“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准确监督”贯穿始终,以监督保障公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一)刑事诉讼监督得到全面加强。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对诉讼活动中各种违法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侦查监督中,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0件11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件8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3人。在侦查活动监督中,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纠正漏捕到案5人。加强对侦查机关遗漏起诉的罪犯和罪行的审查力度,对应当起诉而未起诉的,决定追加起诉5人,追加起诉遗漏犯罪事实5起,经补齐证据,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加强审判监督,提请抗诉1件2人。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部门管理和制度建立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书面检察建议6份。
(二)民事诉讼监督取得实效。2013年,我院共审查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经审查作终止审查处理2件,不予支持监督申请2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1件,督促起诉案件1件,执行监督案件16件,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1件,发出检察建议37份。与县司法局就如何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协作召开座谈会,共同制定了《南涧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实施细则》。重新聘请一批民行联络员,对民行联络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三)刑罚执行监督进一步完善。规范派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共发放权利义务告知卡95份,向县公安局、县看守所提出检察建议18人次,保障了执法规范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件4人。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教育改造监外执行人员,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四、扎实开展信息化建设,强化检务保障水平
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努力拓展服务职能,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建设。努力改善全院的办公办案条件,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物质保证。年初,我院提出了“立足自身,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检务保障工作注意把握重点。一是办案办公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强化侦查办案、证据收集等科技装备的建设与应用。2013年完成了30余万元的办公电脑及其他办案装备的更新,极大的提升了我院办公办案的自动化水平和效率。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建成了23万余元的集受案大厅、律师阅卷室、赃证物保管室、业务工作室为一体的案件管理中心。建成了信息化检察委员会会议室,为检委会委员讨论案件提供数据信息支持,极大地方便了检委会委员查阅法律、法规,共享信息资源。进一步提升了检委会工作的信息化、高效化、标准化水平。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力提高干警的凝聚力
抓好班子建设,形成一个团结协调、勤政高效、具有较强战斗力的领导集体,是搞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也是搞好基层院建设工作的保证。对重大、复杂案件,检察长和分管领导均亲自参与、指挥办案,统一协调,进行一线指导,甚至和办案人员一块熬夜,吃住在院里,为案件的成功办理打下了坚实基础。坚持从优待警,班子成员同干警心连心,真正从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干警,消除干警后顾之忧,一心扑在工作上。
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切实加强检察干警队伍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以提高执法能力为中心,不断加强基层检察干警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利用每周一学习日认真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工作。二是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干警严格遵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组织全院干警到祥云县普发兴纪念馆和红色教育基地—王德三、王复生烈士故居参观学习,并重温了入党誓词,共同缅怀革命先烈。三是对干警家庭生活困难予以关心、帮助。对干警生日记录在档,开展“生日之际送祝福,送温暖”活动,激发同志们的工作热情。四是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对干警的管理延伸到工作时间八小时之外。进一步贯彻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政治教育和监督管理。五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活动,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资格考试和省、州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等,先后组织1名领导干部到中国政法大学学习培训,1名领导干部参加清华大学学习培训,2名干警参加司法培训,7名干警参加了省院组织业务培训,32人参加高检院组织的网络培训;12名干警参加清华大学组织的教育扶贫培训。六是加强管理,严格制度落实,进一步严格机关考勤、卫生、值班制度,工作面貌明显改观。
六、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努力承担社会责任
紧紧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努力承担社会责任。2013年我院抽调了1名干警参加新农村建设、抽调了100余人次参加烤烟收购秩序整治等专项工作。在州、县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突出以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为扶贫重点,扶贫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我院出资2万元为乐秋联合村委会水泥硬化办公区150平方米;出资5万元为联合村安装了20盏路灯;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资金15万元与县扶贫办等整合资金100余万元对联合村委会龙潭箐村实施整村扶贫搬迁;从各个渠道为联合村个别因疾病等原因致贫家庭争取帮扶资金8000余元;组织全院为贫困党员、贫困学生捐款5000余元;为联合小学捐赠电脑3台,并捐赠了一批办公家具。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存在的问题有:部分干警工作主动性不够,针对性、有效性不强,工作有畏难情绪,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开展和办案效率的提高;部分规章制度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理念还有待于进一步更新,执法监督工作还应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我院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执法形象明显改善,执法保障更加有力的一年;是检察改革扎实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发展,检察工作活力不断增强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重视、关心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南涧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地感谢!
2014年工作思路及工作目标
2014年总体工作思路是,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深化细化实化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力争在2013年工作的基础上做到稳中有升,整体推进。
2014年的工作目标是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精神。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职务犯罪案件,关系民生、破坏生态资源、重大责任事故、执法司法不公、群体性事件的职务犯罪案件。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各位代表,2014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步伐、更加务实的作风,牢记使命,服务全局,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南涧作出新的贡献!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党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其贯穿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是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在新时期的继承、发展和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均制定了相关贯彻执行意见。
2、刑事和解制度:所谓刑事和解,又称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后,在作为调停人的第三方的帮助下,使加害人和被害人面对面地直接对话、协商,取得相互谅解,达成协议,最终解决纠纷和冲突的一种制度。
3、执法业绩档案:指检察机关将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全面、客观、准确反映执法行为,并对执法的环节、流程以及执法行为的优劣进行考核评估、动态管理,形成的执法监督体系。
4、检调对接:是指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愿同犯罪嫌疑人就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达成和解协议,并经公诉部门依法监督和认定,如确属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谅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关从轻处理,以求运用刑事和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5、职务犯罪大案:指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案件和渎职侵权重大、特大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标准(试行)》具体规定了重大、特大案件的标准。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检察机关依照规定为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7、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被逮捕后到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的整个羁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均有义务依职权或者当事人申请对羁押必要性进行跟踪审查,以确定被羁押人是否应当继续被羁押,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依法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8、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