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传达11月25日弥渡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总结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迎检动员大会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充分认识弥渡县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上来,全力以赴做好“创文”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创文”迎检攻坚各项任务。二是在行动上要扎实推进,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的良好契机,抓紧抓牢、做实做好。三是在宣传上要加大力度,为弥渡县创建第五届省级文明城市营造良好氛围,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强调:全体干警要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带头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文明出行、爱护公共卫生,争当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积极推动者和模范实践者。同时进一步巩固“创卫”工作成果,确保“创卫”与“创文”工作有机衔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