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骑行电动车请佩戴安全头盔”、“除12周岁以下儿童外,电动车骑行不能载人”、“前方红灯,请退回等待区耐心等待”.....
8月21日至27日,在弥渡县政务服务局以北红绿灯路口,弥渡县检察院志愿服务队志愿者们走上街头,戴小红帽、手持小红旗,与执勤交警通过文明劝导和示范宣传,对行人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引导路口通行市民文明驾车、文明行路.....今年8月13日起,弥渡县开展以“小河淌水·幸福弥渡”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月,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就是其中之一。在为期一周的志愿服务中,志愿者们手持交通引导小红旗,在指定位置协助进行交通秩序管理、文明宣传、现场劝导服务活动,提示过往行人注意交通信号灯,劝阻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帮助有困难的群众安全过马路。
“上午7:30到11:30,中午13:30到17:30,下午19:00到21:00,都是车流高峰期时段。我们每天3次志愿服务,每组4人,主要是劝导行人文明过马路。通过参与这次活动,让我们感受到了市民素质的提升,大多数人都不会去闯红灯。我们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让更多人做到文明出行。”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说。
自全县城市建设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弥渡县检察院统筹推进检察工作,响应县委、政府号召,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确保检察工作与参与城市建设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两不误、两促进”。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第三片区“街长制”网格化管理、“四城同创”宣传,自觉争当文明行为的倡导者、践行者、劝导者、引领者,发动身边的亲属及朋友争做文明市民,以实际行动为营造美丽、舒适的城乡环境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在城市建设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