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逐年上升,针对案件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打击犯罪,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5月,最高检联合国家监委等九部门,共同签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共同构建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强制报告制度。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了强制报告制度。
近日,为进一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依法及时有效的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在2023年春节到来之际,弥渡县人民检察院与弥渡县公安局联合举办弥城镇辖区70家旅店业2023年旅店业强制报告制度培训会,对旅店业接待未成年人住宿的问题再要求、再强调。并向每家旅店业统一发放制作的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登记专用册,加强日常登记管理监督。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金花姐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高检、国家监察委、教育部、司法部等九部门《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中有关旅店业接待未成年人住宿、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结合本院办理案件情况,深入浅出地阐释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必要性,强调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要求各旅店业务必配合公安、文旅等部门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住宿“五必须”工作,做到守法经营,不履行报告义务将承担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等后果。
县公安局弥城镇派出所负责人对2022年来辖区旅店业违法查处情况进行通报,着重通报因未按要求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登记制度被查处的旅店业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登记制度及相关处罚规定再学习再强调。
通过此次培训,各旅店业对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旅店业接待未成年人日常管理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授课现场,旅馆业经营者表示,此前对该项制度确实了解不够深入,经过这次集中学习,将加强对员工培训,在今后工作中依法履行强制报告职责,守法经营。
据悉,此次培训是2022年为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弥渡县公安局联合旅店业举办强制报告制度培训会发放宣传海报后,再次为弥城镇辖区70家旅店业举办第二次旅店业强制报告制度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