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县个体工商户,大家好!
感谢你们多年来对弥渡县人民检察院的关心和关爱。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个体工商户持续增加,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了便利,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中绝大部分个体工商户均能做到诚信经营、守法致富,但也部分存在噪声污染、虚假宣传、占道经营、售卖不合格产品、环境卫生差等违法违规乱象,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产生了负面社会影响。
当前,我县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正全力推进“城市建设”(美丽县城、园林县城、文明县城、卫生县城、民族团结示范县)和“两行动”(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建设名副其实的“小河淌水·幸福弥渡”。广大个体工商户既是参与者,也是获益者,要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弘扬正能量。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好发挥司法监督职能,构建全方位检察为民服务新模式,我院特向全县广大个体工商户提出如下希望:
一是要做诚实守信的经营者。诚信系营商之要、经营之本、聚财之源。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信为本的美德,坚守诚信之底线,不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如“清仓甩卖”、谎称专利、冒充专家、夸大功效等;不销售过期、三无、伪劣等问题产品,用诚信树立好口碑,努力打造诚信弥渡。
二是要做文明礼貌的经营者。礼貌待客,童叟无欺,和气生财,不占道经营、不乱设摊位、不大音量播放宣传广告、不店外设店、不私搭乱竖广告牌,消除店内外脏、乱、差等,给广大市民一个便利、整洁的生活环境,将文明礼貌贯穿经营全过程。同时,对顾客的不文明行为、违规行为及时提醒制止或举报,努力打造文明弥渡。
三是要做遵纪守法的经营者。严格遵守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共同营造“遇到事情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努力打造法治弥渡。
四是要做平安健康的经营者。鉴于当前新型冠状肺炎病毒感染时有发生,疫情防控任重道远。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佩戴口罩、进店扫码、店内消毒,防火、防盗、防诈骗,防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努力打造平安弥渡。
保护环境、优化市容、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敬请广大个体工商户严守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体工商户之品德,诚信经营、守法致富。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针对不同情形发出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监督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批捕起诉!
希望全县广大个体工商户积极行动起来,为建设美丽、文明、平安、法治、幸福新弥渡添光增彩、贡献力量!为建设名副其实的“小河淌水·幸福弥渡”而共同努力奋斗!
弥渡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