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弥渡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梁某某、李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经审查,2020年4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李某等5人采取交叉作案的形式,驾驶沃尔沃、雪铁龙、凯迪拉克轿车从贵州省毕节市窜至云南省玉溪、红河、楚雄、大理、保山、普洱、临沧、西双版纳等州市,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实施诈骗共20余起,每起事故骗取被害人2000元至10000余元不等的“赔偿费”,20余起事故共骗取被害人“赔偿费”20余万元。2020年6月至7月,弥渡县公安局分两批将梁某某、李某等5人以涉嫌诈骗罪提请弥渡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弥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