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文件之 22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8日在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春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重塑变革、职能优化重组、检察工作开启新篇章的一年。这一年,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①]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围绕州委“13611”、市委“1336”工作思路,不忘初心担使命,敢于担当勇作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稳进、提升。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749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护航蒙自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讲政治,铸忠诚,筑牢方向不偏、立场不移的思想根基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牢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自觉把政治建设贯穿到检察队伍建设、检察业务发展的全过程、各环节。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在执行党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上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坚决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肃清和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恶劣影响,净化政治生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加强新媒体矩阵建设,强化主旋律宣传,不议、不传、不发表任何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确保舆论阵地可管可控。
二、抓落实,勇作为,践行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行动指南
牢牢把握人民对安居乐业、美好生活的期盼,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护航蒙自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精准履职,促进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生态优美。
(一)竭尽全力护大局,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护金融,下好风险防控“先手棋”。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件55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检察建议强化金融监管,堵塞金融漏洞。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守生态,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1件52人,深入推进补植复绿机制,督促补植林木212.24亩。保民生,打好精准脱贫“主动仗”。认真落实“队员吹哨、部门报到”制度,全年干警进村入户16次。扎实开展“三帮三助”、消费扶贫等工作,单位和个人捐资帮扶13万余元。积极开展党建扶贫工作,协调资金10万元建设老寨乡菲土村委会党员活动室,升级党员学习阵地,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将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件,为符合救助条件的9人发放救助金8万元,让困难群众在利益受到侵害时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二)竭尽全力保稳定,推进平安蒙自建设。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民心所盼,初心所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勇于担当。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 381件560人,提起公诉516件721人。批准逮捕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101件149人,提起公诉102件160人;批准逮捕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案件162件210人,提起公诉148件188人。始终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批准逮捕3件7人,提起公诉3件 17人。持续发挥反腐败斗争检察作用,深化与监察委办案衔接机制,审查起诉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件5 人。积极履行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侦查职能,协同监察委共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
(三)竭尽全力化矛盾,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自觉融入蒙自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处理来信来访90件次,确保每一件信访案件在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办理刑事申诉案件4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6件,控告案件5件。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到基层化解积案2件,推动矛盾在一线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不批准逮捕33件40人,不起诉18件34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开展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0件,其中和解81件,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58975元,努力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当地,减少当事人诉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融入办案全过程,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开展法治宣传41次,推动全民尊法守法。
三、强监督,聚主业,书写维护正义、保障人权的检察答卷
牢牢把握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期盼,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理念,做实做强做优检察监督,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一)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4件,监督撤案2件,纠正漏捕25人,追诉漏犯13人,纠正侦查机关违法行为34件次,对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量刑不当的刑事判决提起抗诉2件。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监督办案机关对无羁押必要性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24人,纠正羁押场所违法行为33件次,纠正社区矫正执行违规行为150件次,监督裁定特赦罪犯29人。
(二)做实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加大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办理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0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6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1件,促进司法公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切实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44件,对43件行政机关违法撤回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案件发出督促移送执行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检察工作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三)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份。聚焦食品安全领域,监督行政机关加强对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的监管,从源头上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行政机关对已关闭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修复被破坏的林地211.5亩。聚焦资源保护领域,监督恢复被非法占用耕地14.7亩,守住“耕地红线”。通过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推动社会治理。
四、推改革,促创新,开启践行新思想、实现新作为的时代征程
牢牢把握人民对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的期盼,始终坚持以解放思想引领改革创新,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助推办案质效提升。
(一)不断增强改革“动力源”。统筹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改革,优化人员分类管理,补选员额检察官4名。坚持精简、务实、效能的原则,整合内设机构为8个部门,整体精简65.6%,有效促进资源整合,提升司法效率。充分发挥院领导办案“领头雁”作用,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各类案件484件,占全院案件的27.67%。
(二)持续用好创新“催化剂”。深入推进“捕诉一体”[②]办案改革,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少案多事多矛盾,提高办案质效。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③],对304名真诚悔罪认罚的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减少社会对抗,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有力的法治路径。实行“案件比”[④]考核机制,有效减少案件退侦延期,缩短办案时限,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三)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40件204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共批准逮捕11件18人,提起公诉13件15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对未成年人初犯、偶犯或者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5件22人,不起诉16件19人,进行心理干预10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⑤]措施有力,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兼任部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讲19次,积极参与“防性侵”、“预防校园欺凌”等问题治理。加强与教育局、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协调联动,推动司法保护端口前移,积极构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防线。先后被评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和“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五、重自强,严管理,打造“四个铁一般”[⑥]的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人民对廉洁从检、司法公信的期盼,从严从实教育管理监督,努力打造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勇于奉献的新时代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围绕八个专题,举办三期共7天读书班,邀请州委党校教授专题辅导,组织党员干警到部队、省一大会址、州委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红河城乡规划展览馆和挂联村开展现场教学,重温入党誓词,筑牢干警坚定信念、忠诚履职的思想根基。严肃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做好政治体检。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推动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两促进、双提高。
(二)机关党建有效引领。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院党组总体工作布局,把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扎实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活动,支部规范化建设优化升级,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组织力不断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不断提升,责任担当意识不断铸牢。第一党支部被评为“州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充分发挥党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志愿者服务队荣获蒙自“最佳志愿服务组织”称号。
(三)队伍素能稳步提升。采取自学、集中学、中层干部上讲台等学习方式,以思想政治建设、职业道德建设、业务知识和党纪党规为内容,开展业务竞赛、现场观摩、岗位练兵等活动,有效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不断强化教育培训力度,全年共组织参加各类培训21期531人次,提高业务素能。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文化育检。加强智慧检务建设,以科技强检,助推全院工作创新发展。
(四)纪律作风持续深化。树立检徽不能蒙尘,权力必须管好的理念,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利用每周一干警学习活动通报相关违法违纪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建设清廉检察。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全年开展检务督查12次,约谈干警3人次,对班子成员廉政谈话4人次,确保队伍作风过硬。严格执行“三个规定”[⑦],确保司法办案廉洁,维护司法公正。
(五)接受监督更加自觉。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工作任务逐一落实。以检察开放日活动为契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全面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阳光检务”,扩大司法透明度,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14件,公开法律文书568份,发布重大案件信息246条,切实提高检察公信力。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对自身办案监督全覆盖,开展案件流程监控707件,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5份,开展案件质量评查96件。
各位代表,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院干警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服务蒙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二是创新能力不足,与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的区位不相匹配,辐射、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队伍担当精神不够,个别干警思想不稳定,敬业精神不强,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意识有待提升。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委决策部署,更加积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需求,与时俱进更新检察监督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责,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为蒙自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一、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上持续从严从实
把法定职能的行使与落实党的绝对领导、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优势特别是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新动力,转化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具体行动,不断推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
二、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持续担当作为
坚持“稳”字当头,紧紧围绕市委三届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在保稳定、促发展上持续发力。惩治危害脱贫攻坚、生态环境、教育卫生、就业社保等各类犯罪。严惩金融领域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知识产权和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涉枪涉爆涉恐、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与监委、公安、法院的协调联动,深挖彻查“保护伞”。积极参与平安蒙自建设,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着力为蒙自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书写无愧于时代的“蒙自作品”贡献检察力量。
三、在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上持续创新拓展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加大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深入谋划,强弱项、补短板,将办案与监督一体推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发挥“捕诉一体”优势,继续落实“案件比”考核机制,做优刑事检察。着力强化虚假诉讼和执行活动等领域深层次问题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着力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做实行政检察。着力强化外部衔接配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使命职责。
四、在提升队伍履职能力上持续扭住不放
按照“五个过硬”[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全面深化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切实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主动担当作为,强化院党组全面领导各项检察工作的作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全面肃清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影响,肃清和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恶劣影响,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以过硬本领迎接新挑战、履行新职责。进一步完善“智慧检务”,借助信息化手段,力促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继续实施阳光检察战略,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各位代表,宏伟蓝图令人向往,壮丽愿景催人奋进。我们将坚持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奋力谱写蒙自检察新篇章,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更加满意的检察答卷!
图一(案件类别图)
图二(审查逮捕案件同比图)
图三(审查起诉案件同比图)
图四(审查起诉案件类型图)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①]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总体要求:2018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讲话中鲜明提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12字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
[②]捕诉一体: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行的内设机构和工作机制改革,主要内容是将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和公诉职能整合,同一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诉讼监督等工作,由同一个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全程负责办理。
[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④]案件比: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指实际的案和系统记录的件的比率,反映着一个地区刑事案件在各个司法办案环节的质量效率效果。同一件案件如果出现延期、退侦,在办案系统内就会记录为2件、3件,相应的案件比就是1:2或者1:3,案件比越高,付出的司法资源就越多,案件的质量效果就越差。
[⑤]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的《中华人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发出。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⑥] 四个铁一般:即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
[⑦] 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⑧] 五个过硬:即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