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泸西县午街铺镇的39名农民工接到电话通知,约定下午四点在该镇文化小广场领取他们追讨已久的工钱。
下午四点,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丽,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李吉敏,县安民法律服务所主任胡馨月一行人如约来到广场,远远就看到了翘首以盼等候在此的农民工们。工作人员有条不紊,与农民工逐一核对金额,将本该属于他们的工钱一分不落的发放到他们手中。伴随着他们感谢的话语,工作人员还不忘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告诉他们要如何提高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看着农民工们脸上的阴霾消散,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工作人员充满了成就感。
案件回顾:这39名农民工是经人介绍在午街铺镇本地工作,为一名即将转租土地的老板拔地里废弃的葱。完工后,因老板与其管理人员之间出现纠纷,老板拒绝支付共计49220元工钱。农民工们多次讨要工钱无果后,甚至进行了聚集性阻拦老板的行为。县检察院接到反映后,及时向相关人员调查核实案件事实,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农民工都作出一定让步后,老板依然无法扭转其个人对法律的错误认知从而导致调解失败。于是,检察机关积极协调联系,为农民工争取了法律援助,并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坚决扞卫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后,检察官依托诉调中心平台作用,再次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多方合力、充分的释法说理后,老板终于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同意一分不少支付工钱,困扰农民工们的烦“薪”事得到圆满解决。(赵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