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8日,禄劝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代平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了一场“特殊”的庭审,此次庭审被告人没有出席法庭,而是以互联网远程庭审的方式通过视频完成庭审。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及办案人员感染疫情的风险,作为案件承办人的罗代平副检察长主动与禄劝县法院协商,使用“云庭”软件互联网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庭审,通过远程视频审理了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被告人朱某某。
禄劝检察院、禄劝法院、被告人三方协调后各通过电脑和手机参加了庭审,整个庭审程序严格按照庭审流程,不简化、不应付,法官通过视频对被告人核实身份、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及量刑意见,被告人充分发表最后陈述,法庭笔录也通过远程共享由被告人在手机上确认签字,被告人在家中利用手机终端连接到庭审现场完成了庭审。庭审过程中视频传输信号稳定、画质清晰、声画同步,承办检察官二十多分钟就完成了一起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出庭公诉工作。
为了更好地熟悉并掌握互联网庭审工作流程,做好这次远程庭审工作,禄劝检察院在技术保障和疫情防控上做足了功课。2020年2月17日上午,禄劝检察院派出第一、第二检察部的两名干警和一名技术人员前往禄劝法院参加互联网庭审操作培训,经向院领导请示后,安排了一间办公室作为互联网远程庭审室,保障庭审环境和网络条件,并配备了两台笔记本电脑作为远程视频设备,两台笔记本电脑均安装了“云庭”远程庭审软件,庭审前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调试,确保远程庭审连通正常,对远程庭审室实现每次、每日消毒处理。
针对当前特殊的疫情形势,禄劝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的部署及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消除了人员聚集引起出庭人员病毒感染的风险,在抓好自身防疫的同时,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不停不等不拖,坚持服务大局,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到疫情防控与案件办理“两不误、同推进”,把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