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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19  作者:耿正永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2019年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竹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改革创新为驱动,树信心、抓机遇、补短板、谋发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为法治禄劝、平安禄劝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聚焦主责主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提请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221件311人,受理审查起诉刑事犯罪案件403件526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29人,提起公诉15人;从严打击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权益,批准逮捕64件104人,提起公诉72件100人;办理县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进一步完善检察工作与监察工作的衔接与配合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合力。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受理来信来访40余件70余人,深入乡镇开展法治宣传22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主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主动作为,精准救助,重点关注刑事案件中被侵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被救助对象持续跟进,精准落实救助资金和配套帮扶措施。2018年,共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5件5人,争取到市检察院救助金36万元,并已全部发放,占全市司法救助资金的30%,实现了因案救助、“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切实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努力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规范办案程序,统一执法标准,形成打击合力。结合我县实际,紧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组织卖淫等黑恶势力犯罪高发案件,经审查后,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10人,提起公诉10人,办理了以段某某为核心的“段家军”恶势力犯罪团伙,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4人,提起公诉36人。与团县委、妇联建立未成年被害人救助机制。采用专业化办案模式,积极推进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开展,全年共计依法对8件13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主动与相关部门建制堵漏;运用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活动及检察开放日等载体,加强检校联动,做好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引路人。

        二、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2018年,我院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断加强;对侦查活动中的不规范情形,提出书面纠正21件次;刑事审判监督平稳开展,向审判机关发出书面纠正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对执法规范的促进作用,针对相关部门管理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份;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通过排查案件线索,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对2件失火案、3件盗伐林木案、1件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进行立案侦查。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依法开展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对38名在押人员作出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的检察建议28人,办案机关采纳后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23人。对我县现有社区矫正对象497人进行排查,办理脱管案件64件,办理漏管案件1件,提出收监检察建议7件,办理刑事裁决审查案件2件,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共办理执行检察监督申请2件,经审查,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有力推进执行攻坚工作和维护国家司法权威。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督促行政相对人恢复6.085亩被毁林地,并收缴行政罚款42616元;查办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挽回防护林造林费用9450元。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摸排了辖区内水库和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对县域17个违法排污口逐一进行排查,同时排查非法捕捞及网箱养殖情况并及时上报;积极协调联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摸排查办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公益诉讼案件,现场监督超市和网络餐饮门店整改各1个,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共计受理查办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案件共计14件;督促6个乡(镇)政府对12件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处置,有效保护了土地资源;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进行行政处罚,督促马某某恢复19亩被毁林地,并缴纳行政罚款133650.61元。

        ——强力提升“两法衔接”组织保障机制,努力破除“以罚代刑”困局牵头制定《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将“两法衔接”纳入各成员单位依法治县的考核体系,对案件移送、平台录入等进行考评,借助考评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约束机制,提高成员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018年,成员单位共录入案件290件,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移送并立案1件。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办案执法监督

        ——夯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检察官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作用,全年共计办理各类案件112件,形成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的新常态;坚持充分放权与有效监督并重,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和指引制度;实施检察官绩效考核,运用统一业务等系统,实现对检察权运行全程监控、检察业务全线管理和入额检察官执法能力动态评估,全面考察办案数量、质量、效果,进一步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压实司法办案责任。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精简机构数量、优化职权配置、强化办案保障、优化办案组织的原则,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将原有的17个内设科室整合为8个部门,减少科室之间职能交叉,完善内设机构运行机制,实现权责统一。部门整合、人员调配,职权配置、案件管理等工作同步推进,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均保持平稳、有序的发展。

        ——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2018年,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强化对该服务平台应用,落实查询、预约、咨询、信访等“一站式”服务;建成并成功运行智能化检察委员会系统,实现无纸化会议、全程录音录像及线上标注和表决功能,不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四、坚持从严治检,建设过硬队伍

        ——突出政治建设总要求。一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意识形态教育,院领导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压实管阵地、保安全、把导向、强队伍的责任,对存在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二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抓党建促脱贫为重点,以实施“基层党建巩固年”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党建水平,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和人才保证;自觉接受高检院、省检院、市检院专项巡视监督,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一是开展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加强检察官核心能力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整体业务素养;二是对办理涉黑恶案件及未成年案件,以设置专业化办案组织,类案专业化办理,破除“流水线”办案模式的弊端,不断提升执法办案的质效。三是切实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近年来,按照组织程序共计培养8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其中少数民族5名,占比62.5%,培养了一批通晓双语的检察人才。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优良的作风是推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我院以开展政法机关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主动对标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活动,全院干警在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检察纪律的同时,进一步下功夫提升“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培育干净、担当、作为的工作作风,从思想深处筑牢纪律“防火墙”,树立忠诚使命、公正司法的价值观。       

        ——强化检察文化建设坚持将先进文化作为价值引领,深入开展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文化强检工作。打造立体文化警示教育长廊,积极融入地方文化特色,将文化建设与检察工作、队伍建设融为一体,努力打造检察文化精神新高地。

        ——实现检察工作与队伍建设双丰收。2018年,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以高分连续五次蝉联“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成功创建国家“二级规范化检察室”,院党总支和下辖两个党支部分别创建“彝山苗岭”基层党建示范点和昆明市“五星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获昆明市园林单位、无吸烟先进单位、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集体荣誉;全年共有30余人次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市、县级表彰奖励,杨竹芳、王宣臣等8名干警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发的“从检三十周年荣誉勋章”,1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1名干警获评昆明市“涉诉涉访先进个人”,2名干警分别获评禄劝县首届“十佳政法干警”、“十佳政法辅警”等荣誉。

        五、发挥检察担当,助力脱贫攻坚

        2018年,全院干警立足于三年来打下的坚实基础,坚定必胜信心,保持昂扬斗志,树立勇往直前的革命精神,在抓实抓细抓小上下功夫,认真做好扶贫工作,努力完成县委交办的脱贫摘帽工作任务

        ——强化组织保障,助推脱贫攻坚。一是明确责任,根据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由一名副检察长专门负责落实各项扶贫日常工作;二是认真落实《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方案》,将工作责任进一步压细压实。

        ——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遍访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自治县委、政府的要求,包村领导认真履职尽责,全体挂包干警全年进村入户1200余人次,以结对户为基础,向结对户和一般户开展好六个百家活动,与群众认亲戚、交朋友、过节日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扶贫工作的认可度。

        ——严格选派标准动态管理驻村队员本着选得准、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原则,选派了5名干警长期脱产驻村开展扶贫工作。2018年,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的工作经费,每人每月1200元的食宿标准进行保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对履职不到位或不适宜继续驻村的个别干警,及时向县委报告并进行更换,确保全年驻村工作真驻、真帮、真扶。

        ——开展双述双评,共推党建扶贫坚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推进脱贫摘帽工作相结合,以“贫困村能不能摘帽、贫困户能不能脱贫”作为是否是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准,要求党员干部更好地服务群众,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通过开展“双述双评”活动,进一步转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多方筹措资金,聚焦精准帮扶2018年,我院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提升入住质量等核心脱贫问题,多方筹措资金,通过干警个人捐助、社会捐款及节省办案经费,查缺补漏,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三年来,我院已累计为太平村委会投入帮扶资金100余万元。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感禄劝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离不开县委、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禄劝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检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检察职能履行方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方面,相关制度的系统集成不够,制度落实过程中效果发挥不充分;内设机构改革后,为适应即将开展的捕诉一体化办案新模式的运行,检察人员素质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好的措施和机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法律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下,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平正义、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第一,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深弄懂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七个方面总要求,将其作为行动指南落实在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强化以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为核心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第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全县良好的治安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大对发生在民生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打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进法治禄劝、平安禄劝建设。

        第三,大力加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与相关部门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切实履行好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通过依法履职,使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更加充分、全面发展。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全面掌握修订内容和司法办案新要求,强化与县监察委工作衔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机制量刑建议的精准性和规范化。

        第四,持续精准发力,巩固脱贫成效。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努力培养帮扶群众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提升自我发展的能力,全面巩固脱贫成效,完善后续帮扶措施,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深度融合,实现“脱贫致富,一个也不能少”。

        第五,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新时代检察队伍。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为指导,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培养,切实提升法律素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履职尽责,锐意进取,以敢为人先的魄力、敢谋新篇的勇气、敢负责任的作风,闯新路、重实干、创佳绩,巩固脱贫成果,为法治禄劝、平安禄劝的建设和打造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绿色经济发展新高地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