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讲公正、出实招、办实事,把中央提出的‘六稳’‘六保’融入办案过程中,今后我会依法经营,把企业办得更有生机。”日前,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对被相对不起诉人、武汉市某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陈某回访时,陈某激动地说。
2019年,陈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经检察机关审查,陈某已全部履行判决书认定的执行义务,并自愿认罪认罚,最终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案件的办理,让陈某所在企业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
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很多市场主体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特别是对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六稳”“六保”最重要的是稳就业、保就业,关键在于保企业。如何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保障复工复产,考验着检察机关的智慧与担当。
“对于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和技术骨干、核心管理人员,检察机关要坚持严格规范文明司法,不能案子办了,企业也垮了。”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桐宇今年两会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无论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还是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关键都在保企业。”最高检党组一再强调,只有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就业才能稳,社会才有稳的基础。
服务企业发展,检察机关一直在路上。近年来,最高检围绕保障企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检察政策指引和有针对性的举措。特别是《意见》提出的37项具体检察政策中,有22项回应的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司法需求,涵盖了“四大检察”各项职能。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下发不久,最高检以民事检察监督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为主题,发布第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以案释法,弘扬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为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提供办案指引。与此同时,最高检部署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活动,涉及7类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权益保障和权利救济案件。
湖南省检察院明确办理涉及企业生存发展的各类案件应开展经济影响和办案风险评估;陕西省检察院规定涉民营企业的民事及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均须层报省院审批;重庆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专项行动……加强对涉民营经济案件的司法监督,各地检察院纷纷出硬招、实招。
除了在办案中落实“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外,检察机关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为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宽松法治环境。
疫情防控期间,山西省检察院专门部署了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严惩妨害复工复产犯罪,精准高效办理涉企案件。三级检察院检察长深入全省177家各类企业问计问需,帮助企业提振发展信心,实现防控疫情和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
今年6月,安徽省检察机关开通了“96309”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专用热线电话,打造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和权利救济的专用绿色通道。与此同时,安徽省检察院将今年9月确定为“检察长集中办案月”,要求各级检察长带头办理本地区涉民营经济的控告申诉案件,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省检察院用实际行动推动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各项支持政策落到实处,助力民营经济在‘六稳’‘六保’中健康发展,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树立了榜样。”安徽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西明对该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给予充分肯定。
在甘肃,该省检察院借助信息化手段搭建了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系统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权益信息平台,便于民营企业及时便捷地向检察机关反映诉求,深得企业和各界好评。
针对涉企矫正对象普遍面临外出开展业务谈判、催要业务款项等困难,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向区司法局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与市、区两级司法局召开专门座谈会2场,促成南京市司法局制定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管理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