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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益诉讼
        【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周年】拓展新领域 生活更美好
        时间:2022-07-01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自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以来,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在传统“4+1”的基础上,新增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今年6月24日,新修订的反垄断法也写入了公益诉讼条款。另外,对于网络治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的公益保护也在积极稳妥探索中。 

          【文物保护】 

          脱管文化遗址重新纳入保护 

          “希望能对七塔禅寺塔院及僧墓群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今年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两会期间,一份政协提案引起了鄞州区检察院的重视。经立案调查,该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发送了检察建议,整改工作现已完成。 

          位于鄞州区的七塔禅寺塔院及僧墓群始建于清朝,是研究浙东近代佛教历史不可多得的文化遗产,2010年9月被确定为区级文物保护点。今年1月,鄞州区两会期间,区政协常委、七塔禅寺方丈可祥法师提出,近年来,七塔禅寺塔院及僧墓群不断遭受人为破坏,急需保护。这引起了鄞州区检察院的注意。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实地踏勘后发现,该文物保护点多年都处于脱管状态,周边土地已被出租,承包户在该保护区域内搭建大型圈棚用于饲养禽畜,禽畜产生的排泄物污染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影响文物安全,破坏历史和环境风貌。此外,保护区域内还有因违建而烂尾的砖混建筑。 

          该院认为,作为区级文物保护点,七塔禅寺塔院及僧墓群文物本体、周边环境和历史风貌等未得到有效保护,且损害状态持续存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今年3月,该院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向负有保护、管理责任的当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落实保护、管理职责,对遗址区域及保护区域进行环境整治,确保文物本体安全、历史风貌完整。 

          收到检察建议后,镇政府要求承包户立即进行环境整治。今年5月,该院到该文物保护点“回头看”时发现,影响文物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检察建议内容未全部落实。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建议成效,该院和区委统战部、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镇政府多次联系,寻求工作上的支持。在该院的大力推动及相关单位的共同参与下,该文物保护点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整治工作,破坏风貌的违章建筑、圈棚被拆除,遗址区域和保护区域得以打扫和清理,被破坏的整体风貌得到了恢复。 

          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同时充分发挥该遗址的文化价值,该院又与各方多次沟通,就七塔禅寺僧人入驻塔院工作进行对接。近日,可祥法师专门联系办案检察官,为公益诉讼工作点赞:“七塔禅寺塔院及僧墓群又重新纳入了保护。感谢检察公益诉讼为我们七塔禅寺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红色资源保护】 

          烈士墓成为红色教育“打卡地” 

        【检察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周年】拓展新领域 生活更美好

          2022年5月20日,山东省冠县检察院检察官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回头看”专项活动。 

          “每一处都低下头来,把身体弯成45度,谦卑成陵园、故居、旧址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近日,记者到山东省冠县检察院采访时,在该院检察官张思强的笔记本上看到了这样一段话。这是张思强在办理督促保护孙立民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后,从烈士墓前摘抄的诗句,目的就是时刻提醒自己缅怀先烈、铭记历史。 

          冠县是革命老区,现有纳入各级保护名录的革命文物17处,其中被列入全省首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的有15处。 

          2021年4月,冠县检察院将公益诉讼检察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融合,与守护“红色冠县”深度结合,通过部署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对全县17处纳入保护名录的革命文物进行摸排,全面加强革命文物、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革命资源司法保护。 

          在崇文街道办事处唐寺村村民的指引下,检察官在村西南看到已经变成一座普通土坟茔的孙立民烈士墓。烈士墓被掩盖在种满苗木的农田中,既没有树立墓碑介绍烈士生平,也没有通行的便道供群众进出瞻仰。 

          2020年9月,孙立民烈士被列入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着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名录》。同年12月,孙立民烈士墓被列入《山东省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按照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应当对革命文物设立保护说明标志、划定保护范围、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也应当健全相关基础设施,保持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方便群众瞻仰、悼念。那么,孙立民烈士墓为何是目前的模样? 

          为进一步调查核实,检察官再次到唐寺村了解情况。 

          “1939年6月,日军占领冠县县城,孙立民烈士参加了共产党领导的冠北游击大队,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1年任八路军冠县独立营营长。”“1942年9月,孙立民烈士在白塔集与日伪军作战时受重伤被俘,在日寇酷刑面前,他绝食七日、自断下肢英勇就义,年仅28岁。”……对于孙立民烈士的英勇事迹,村民们依旧如数家珍。 

          2021年5月,冠县检察院在与县文化和旅游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崇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磋商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全面履行保护、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孙立民烈士墓相关设施及周边环境的修缮和整治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并联系有资质单位树立烈士墓碑和文物保护标志碑,及时完成了相关配套设施和环境改善工作。同时,他们划定、公示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与专人签订委托管护协议,加强日常保护、管理。 

          2021年8月1日,孙立民烈士墓举行了揭碑仪式。很快,孙立民烈士墓就成了冠县红色教育的“打卡地”。 

          冠县被誉为“鲁西北的小延安”,包括孙立民烈士在内的2652名革命烈士为新中国革命和建设贡献了生命。“全县还有数以百计的其他散葬烈士墓,其管护也或多或少存在类似问题,我们应当建立机制集中解决问题。”该案主办检察官张思强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2021年8月,冠县检察院主动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联合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开展全县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的目标、标准,以及强化人员力量配置、加强法规政策宣传等具体要求。 

          截至目前,冠县共修缮、保护烈士纪念园3处,修缮国家级着名烈士墓4座、零散烈士墓123座,“红色冠县”的底色变得更加浓厚。 

          “我们将充分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红色革命资源保护中的作用,努力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以‘止于至善’的态度,发扬好革命精神,将红色基因融入检察血脉,奋力推动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冠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青云告诉记者。 

          【老年人权益保障】 

          确保低保金发放到老人手中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空巢”老人的赡养问题越来越被社会关注。近日,甘肃省天水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和武山县检察院就共同办理了一起涉赡养问题的老年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3月,武山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66岁的张某生活困难、孤苦无依,其丈夫及儿子均已过世,儿媳林某带着孙子、孙女长期在外省居住。检察官进一步了解得知,2018年政府为张某办理了“单人户”低保,让其享受甘肃省最低生活保障金,但将最低生活保障金直接发放至以林某为户主的“一折通”账户内。该账户存折由林某持有并支配,林某长期在外省生活,并未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实际交付给张某。张某曾多次向所在村镇反映低保金被儿媳占用的问题,但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此外,武山县检察院还调查发现,老年人群体中低保金、养老金被子女或亲属领取并占用的现象并不少见,部分老年人碍于情面或受限于自己的身体状况、知识能力,无法自行主张权利。 

          武山县检察院将该案作为老年人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向上级检察院请示。天水市检察院审查认为,张某享有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长期被亲属占有并使用,导致其本人生活困难,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违背了公序良俗,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当地政府作为组织落实老龄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必须做好本辖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强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日常管理,尽快为张某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卡,依法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 

          随即,武山县检察院向辖区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完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工作和老年人养老服务体系,加强监督管理,避免老年人享有政策、他人享有实惠的现象发生,并在辖区内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切实维护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辖区政府为张某办理了独立社保卡,确保低保金发放到位,同时组织力量对全乡范围内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通过设置电子屏、拉横幅、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进一步在辖区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法治氛围。 

          “我们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积极稳妥做好老年人赡养扶助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切实提高老年人权益保障水平,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贡献检察力量。”天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耀明介绍。 

          【护佑未成年人成长】 

          向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场所亮“红灯” 

          “所有人员都实名登记了吗?”“是否有未成年人进入?”“如果成年人带着未成年人一起进来,你们会怎么做?”……近日,河南省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检察院联合示范区公安分局,就此前下发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对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进行回访调查。 

          2021年底,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辖区内酒吧违规接纳、招录未成年人的现象频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该院在查阅相关资料、走访摸排后,就酒吧违规接待、录用未成年人的情况以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并向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大对酒吧违规接纳、招录未成年人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发出去的检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要落实到位。2022年2月15日,该院联合相关部门牵头召开工作推进会,再次明确了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及整改期限。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保全在会上表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禁止未成年人进入KTV、酒吧等娱乐场所,需要各部门共同加大执法力度。”截至2022年2月,四个行政部门均已对检察建议进行了回复,表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完善监督机制,加大整改力度并及时反馈整治结果。 

          据了解,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安分局对辖区内9家酒吧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积极整改,并表示后期会加强对酒吧从业人员及消费人员的信息核查、监控等。该区文旅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则严格要求辖区内娱乐场所审核从业人员的信息,酒吧、KTV娱乐表演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报备手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违法招录、接纳未成年人的经营主体,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经过各方努力,整治效果已初见成效。目前,当地娱乐场所没有再发现未成年人进入的情况,入口显眼位置也放置了“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标识牌。该院将继续跟进监督,不定期抽查调研,坚持“回头看”,促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点评 

          紧盯民生热点 

          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 

          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不仅使公益诉讼案件数量稳中有进,也有利于发挥这一公益保护司法制度在网络生态、人文环境、精神文明等更广空间、更深层次的生态文明建设和人权保障事业中的重大作用。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是最高检部署的检察公益诉讼重点新领域。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与区委统战部、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相衔接,协同文旅部门督促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共同加强七塔禅寺塔院及僧墓群的环境保护并开展系统治理,赢得政协委员点赞。拆除违章建筑、饲养圈棚是治标,界定保护区域、开展地上地下文物调查评估、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做好活态化利用则是治本,这也进一步验证了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作为专门领域加强公益司法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除了传统文物保护,革命文物、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也是最高检近年来重点部署的专项工作。山东省冠县检察院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激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社会责任,以国家名义弘扬以孙立民烈士为代表的着名英烈革命精神,也向更多散葬的无名英雄致敬。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与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吹响了向英雄烈士学习、共建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集结号”。 

          “一老一小”保护牵动着亿万家庭,对全周期美好生活具有深刻影响。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是以特定群体作为保护对象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创新模式。甘肃省天水市检察机关促成有关部门通过办理独立社保卡,确保低保金发放到位,有效避免老年人享有政策、他人享有实惠的另类“啃老”,与之前见诸媒体的重庆市荣昌区检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赡养违法行为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一样,具有养老孝亲的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开封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与广受好评的北京市海淀区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学校周边非法售卖烟酒问题的典型案件一样,值得总结推广。 

          (作者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检察官胡婷婷) 

          (检察日报 蓝恒 钱红红 匡雪 温邱娜 南茂林 刘立新 孙珂 赵欣怡)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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