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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省教育整顿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最美政法干警”评选活动,云南检察机关积极行动,深入开展英模教育,发现、选树了一批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先进人物,对其进行宣传推介,让我们一起走近他们,感受他们追寻公平正义的先进事迹吧!
她是检察院里的
“大案要案办理能手”
先后办理了一批
具有重大影响力的
扫黑除恶、职务犯罪及金融犯罪案件
她是十年磨一剑的优秀检察官
从检以来
多次荣获
“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巾帼建功标兵”
被县委、政府记三等功一次
她就是保山市昌宁县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主任杨建雨
惩恶扬善、敢办铁案的模范先锋
2010年,杨建雨进入昌宁县检察院工作。从检10年来,她始终坚守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用忠诚诠释检察担当,以信仰筑牢公平正义,用办理的一件件案子诠释着守望正义、司法为民。
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的杨建雨,以敬业、专业扞卫着检徽的庄严、法律的尊严。2014年至今,她已办理了598起案件,主动承担了一大批疑难复杂、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打响,昌宁县检察院受命办理保山市某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这起案件非常复杂,涉案人员多、涉及罪名多、犯罪事实多、犯罪持续时间长、社会关注度高。
为了办好该案,杨建雨和同事们以院为家,夜以继日、加班加点、集中分析、团队讨论成为了常态。她们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时2个月零26天,完成了55册案卷的审查,制作了480页26万多字的审查报告,1.5万字的起诉书,顺利将该案提起公诉,最终弘扬了正气,彰显了正义。
敢于担当、能打善战的业务骨干
作为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她承办的案件,每一起都是急难险重的任务,办理过程都需要付出极大的精力和汗水,把案件质量作为工作的生命线,是杨建雨一直以来的执着追求。
2015年10月下旬,杨建雨已经到了孕晚期,准备请假待产。恰在此时,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报捕了时任某银行昌宁支行行长于某涉嫌犯罪的案件,涉案资金达2000多万元,涉及证人、被害人近50人,社会影响较大。
这个案件谁来办?
作为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的杨建雨毫不犹豫地站了出来。她延缓了请假时间,承办了该案,通过细致审查,制作了100余页的审查逮捕意见书,对犯罪嫌疑人于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侦查意见9条。并在案件审查中发现于某涉案资金中有一千多万元被赵某以各种理由骗走后挥霍,根据在案证据的情况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了《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对赵某进行追捕,追捕到案后经依法审判,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杨建雨在锻炼自身过硬检察业务能力的同时,也兼顾和重视对年轻检察官的培养。多年来,她倾囊传授办案经验、悉心修改法律文书,在“传帮带”中传递着个人对检察事业的初心和热忱。她说,自己愿做一盏明灯,当好年轻检察官的“引路人”。在她的带领下,第三检察部在单位考核中名列前茅。一项项荣誉,记述着她从检察新兵到业务骨干的十年进取。
守护公平、彰显正义的法治卫士
她用忠诚和坚守铸就不变的承诺,让公平正义的天秤不但有刻度,更有温度。
杨建雨始终坚守公正司法底线,秉持“工匠精神”精雕细琢,不容经办案件出任何一点差错。2019年,她被调配至第三检察部负责,主抓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三大检察”工作。到岗后,杨建雨边学习边办案边实践,不断增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履职能力,逐渐成为昌宁检察战线上一名勤勉肯干的“螺丝钉”、好学肯钻的“多面手”、攻坚克难的“主攻手”。
在日常工作中,她不断规范司法行为。2019年,杨建雨在一起涉嫌民事虚假诉讼的案件中,发现了原告通过伪造虚假证据提起诉讼的疑点,为了查明事实真相,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她及时开展调查核实。
那段时间,杨建雨忙着阅卷和分析案情、查阅资料、撰写材料,并最终以“原审认定案件事实错误、原审调解书认定事实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欠条’系伪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出撤销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
2020年11月,昌宁县法院对这起虚假诉讼案作出再审判决,全面采纳了杨建雨代表检察机关提出的再审建议。最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和法院判决,一起案值120余万元的虚假诉讼案件终于浮出水面。
她以过硬的政治素质、精湛的业务能力、严谨的工作态度、开拓进取的蓬勃风貌,践行着初心和使命,诠释着检察人的忠诚与担当,从未停歇司法为民的脚步,始终奋斗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律道路上。
从青春年华法治追梦,到如今的执着坚守,10年的检察生涯,对热爱一身“检察蓝”的她而言,只是倏忽间,正如歌中所唱,“时间只不过是考验”,因为那司法为民的信念,早已深种她的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