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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身说法解民怨、案结事了促和谐
        时间:2018-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全面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端,防止因案件办结而怨气未消进而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近日,我院对决定存疑不起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善后调处,确保了“案结”和“事了”的统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经查,李某甲与李某丙互为邻里,多年来,双方间因土地纠纷问题始终心有嫌隙,每每相争均恶语相向,并未采取和解之法予以处理。2016年5月30日下午,双方之间再次因土地问题而发生争执。李某甲的弟弟李某丁得知此事后,打电话让李某丙的哥哥李某乙回家劝解二人,李某乙在劝架过程中,用一把刀刺伤了李某甲。经鉴定,李某甲、李某丙的身体损伤程度均为轻伤。

          本案由邻里纠纷引发,如果处理不当,只会让双方之间的怨气越积越深,矛盾越来越大,这与我院预防为主的办案初衷是背道而驰的。目前,双方虽对民事赔偿部分已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彼此都未真正放下芥蒂,在谈到对方时仍有种种不满和不服气。为彻底化解双方多年积怨,使双方平心静气地握手言和,确保调解工作顺利进行,我院先后制定了多个调解预案,并决定邀请派出所办案人员、村委会工作人员,将双方当事人聚集在一起,在村委会进行调解,让双方当事人能够面对面、敞开心扉地吐怨言、倾诉求。

          调解中,检察官首先分别站在各自的立场阐述问题,营造出温馨和谐的调解氛围,与双方当事人产生共情,让他们畅所欲言,纾解事发以来彼此心中积攒的怨气和不满;其次从法律的规定、本案事实认定存在的困难,证据收集存在瓶颈等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解释说明了我院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原因;然后从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角度,引经据典阐明个人与社会息息相关,规范个人行为,做一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的好公民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最后结合日常生活,以案释法,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的方法,对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罪通俗易懂的言语,让他们明白“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让一分相安无事,退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

          检察官还实地查看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土地,建议双方本着互谅互让、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定界止争、和平共处。

          最终,在检察官的不断努力和谆谆教诲下,双方当事人终于面露笑容,握手言和,均保证今后一定会和睦相处、互相谦让,不会因此事而再生事端。同时,双方当事人和在场群众对我院立足检察职能,注重社会矛盾化解,以预防犯罪为主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

          深入当事人所在地进行调解不仅能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社会矛盾,而且能以案件为诫,给当地群众进行最为直观的法制教育,对群众起到教化、警醒、震慑作用。

          今后,我院将继续聚焦检察机关办案实际,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定纷止争、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认真探索“知起因、听怨气、唠家常、解疙瘩”的工作方法,修复社会关系,为平安兰坪、和谐兰坪的构建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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