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日下午,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举行第十八届第六次集体(扩大)学习,迟天虎检察长主持学习活动,检委委员、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了会议。会上,检委委员姚晓寿组织大家集中学习了《检察机关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云南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检察建议工作情况通报》等内容。
通过学习,尤其是对洗钱犯罪典型案例的学习,大家均表示受益匪浅,会后会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做到学以致用。其他检委委员也结合学习主题从各自工作实际,阐述了自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看法。
迟天虎检察长在学习结束时,对今后的工作做了强调并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此次集体学习扩大到所有的办案人员,学习内容紧贴办案,学习讨论氛围浓厚,学习效果很好,各位检委委员要认真履职,在今后的检委会学习中继续发挥检委委员业务知识及能力的优势,组织带领大家加强对新法新规、新型案例、典型案例的学习,更好的带动我院“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提升我院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
二、反洗钱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加强反洗钱工作,有利于遏制和打击洗钱活动的上游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家在办理洗钱犯罪的七种上游犯罪过程中,要认真细致审查案件材料,加大惩治洗钱犯罪力度,提高洗钱案件办案质效。
三、各部门要再次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加强检察建议工作,规范检察建议的制发、宣告送达、备案审查等工作,要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加强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切实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报所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对照检查,做到立学立改。
四、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自身监督,严格工作纪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依法规范办理每起案件,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水平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