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人民监督与法律监督的双重监督效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提升我县市政建设水平。近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益志愿者担任听证员,开展《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县住建局履行市政安全职责案》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效果评估听证会。会议由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静主持。
会上,红河县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许红明首先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从安全隐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市政建设的建议、提案要求两方面,对红河县市政基础设施因年久失修,导致路灯照明度下降、公路破损,给人民群众出行带来的不便和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监督行政机关履职的法律依据及建议内容进行了说明,并展示了行政机关整改前后的对比照片。
县住建局参会代表对检察建议整改情况及工程建设进度进行了详细说明,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将继续按照检察建议提出的要求,完善项目推进方式,关注人民夜间出行安全问题,查缺补漏,完善城区照明设施,加大县城区市政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工作力度,积极落实资金,组织有力专班,加强日常巡查,及时修缮存在安全隐患的市政公共设施,营造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各听证员围绕建议内容整改情况等案件事实和客观难题从多方面进行了发问,对住建局收到建议后积极整改并取得的成效给与了充分肯定和赞扬,并表示要持续做好后续整改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更换的废旧路灯的回收利用,用实际行动照亮人民脚下的路。
此次听证会充分调动了社会公众参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的积极性,将案件公开化、透明化,取得了“以听证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的良好社会效果,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理念。
下一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积极探索人民监督与法律监督的新融合,充分发挥两种监督的制度优势,不断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